根据《北京教育学院专任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实施办法(试行)》(京教院人发〔2021〕5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我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议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二、时间安排1. 9月30日(星期四) 学院聘任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知,布置相关工作。拟申报晋升职务人员向所在部门申报,填写《量化评分表》并准备支撑材料。10月11日16:30前各部门将申报人员名单报学院聘任委员会办公室。
2. 10月11日—10月19日 各部门成立评审小组,拟定本部门专业技术职务评议方案;对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资格及工作业绩(量化评分)进行初审;10月19日16:30前各部门将专业技术职务评议方案及评审小组成员名单报学院聘任委员会办公室审批;上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3. 10月19日—11月8日 学院聘任委员会考核组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10月20日16:30前各部门将初审合格人员材料提交学院聘任委员会考核组;11月8日考核组将复审合格名单下发各部门);学院聘任委员会发布拟聘岗位信息与部门推荐名额。
4. 11月8日—11月15日 各部门评议小组根据部门推荐名额对复审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评议形成推荐名单,经部门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于11月15日12:00前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院聘任委员会办公室。
5. 11月15日 学院聘任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并获得推荐的拟参评人员在院内进行公示。
6. 11月下旬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代表作专家送审。
7. 12月初 学院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评议。
三、表格发放申报不同类别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请填写相应的申报表。以下申报文件及表格请
在附件中点击下载。
四、联系人:袁梅莲;联系电话:82089537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