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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供稿:党政办公室 时间:2021-10-23

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

  近日,国内多个省市和地区报告多名关联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北京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当前北京高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现提出如下要求:

  1.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各二级学院总支书记和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党总支书记负总责;职能部门处长为第一责任人。

  2.坚持非必要不出京。确需离京的,严格履行审批报备程序,由所在部门严格审批管理,落实“谁申请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要求。

  3.迅速开展关联人员排查。教职工与公布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行程一致或健康码异常的,要主动向社区、学院报告行程,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各项管控措施。

  4.进一步强化校门管理。对进入校园的所有人员严格落实登记、测温、验码工作。院外来访人员由接待部门提前了解其行程和健康状况,落实企业微信审批报备。所有进入校园人员必须佩戴口罩,遵守学院疫情防控要求。

  5.扎实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办公场所、食堂、教室、实验室、宿舍等日常环境消杀和通风。坚持非必要不聚集,做到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卫生习惯。自觉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管理,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立即报告学院和社区,配合核酸检测等相应管控措施。

  6. 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态势,及时调整线下教学、会议、论坛等活动安排,会议论坛非必要不举办,严格控制校园聚集性活动。确因工作需要组织的会议论坛等活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要求,活动负责人须提前将活动安排和疫情防控预案报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经主管院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务必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增强防控工作的主动性,抓好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

  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3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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