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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能实时结算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的通知

供稿:人事处 时间:2021-11-23

各位教职工:
按照《北京市市级公费医疗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及审核结算流程》的规定,学院将集中进行2021年度1-10月份医疗费用手工报销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销范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发生的、未能实时结算的相关费用。具体包括:
1、凡持《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就诊时所发生的费用。
2、因急诊未持卡、社会保障卡丢失补办期间就医或异地安置等情况下发生的费用。
3、因其他原因致使个人信息不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人员名单”(即:红名单)上,就诊时所发生的费用。
注:上述费用需在持卡就医时与定点医疗机构全额结算,并且符合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情况下,方可手工报销。
 
二、提交材料:
1、普通/异地安置门(急)诊:收费发票、处方底方(急诊需提供急诊处方底方)、检查治疗费用明细、《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急诊诊断证明。
2、普通住院:住院费用结算单、收费票据、出院诊断证明、《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外院检查治疗证明、北京市医疗保险费用全额结算证明。
3、急诊留观:除需提供普通住院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急诊留观证明。
4、家庭病床:除需提供普通住院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诊断证明。
5、异地就医:门诊/住院费用结算单、收费票据、外埠定点医疗机构的出院诊断证明、转诊转院单、外院检查治疗证明。
三、报销时间: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2日将相关材料交于人事处办公室(黄寺校区北楼314室)。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如您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我们。
联 系 人:   汲莉
联系电话:   82089140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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