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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最后一次手工报销的通知

供稿:人事处 时间:2021-12-21

  各位教职工:

  按照《北京市市级公费医疗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及审核结算流程》的规定,学院将集中进行2021年度1-12月份医疗费用手工报销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销范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未能实时结算的相关费用。具体包括:

  1、凡持《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就诊时所发生的费用。

  2、因急诊未持卡、社会保障卡丢失补办期间就医或异地安置等情况下发生的费用。

  3、因其他原因致使个人信息不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人员名单”(即:红名单)上,就诊时所发生的费用。

  注:上述费用需在持卡就医时与定点医疗机构全额结算,并且符合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情况下,方可手工报销。

  二、提交材料:

  1、普通门(急)诊:需提供收费单据、处方底方(急诊需提供急诊处方底方)、检查治疗费用明细、《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急诊诊断证明。

  2、普通住院:需提供住院费用结算单、收费票据、出院诊断证明、《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外院检查治疗证明、北京市医疗保险费用全额结算证明。

  3、急诊留观:除需提供普通住院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急诊留观证明。

  4、家庭病床:除需提供普通住院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诊断证明。

  5、异地就医:需提供住院费用结算单、收费票据、外埠定点医疗机构的出院诊断证明、转诊转院单、外院检查治疗证明。

  三、报销时间: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6日将相关材料交于人事处办公室(黄寺校区北楼314室)。

此次报销是2021年费用的最后一次报销,请广大教职工把握好时间截点,超出申报日期后,2021年费用将无法报销。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如您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我们。

  联 系 人: 汲莉

  联系电话: 82089140

  人事处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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