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工作安排,拟定于2021年12月30日(周四),召开学院“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1年12月30日(周四)14:00
二、会议地点 黄寺校区配楼四层报告厅
三、参会人员 院领导, 全体中层干部,人、财、物等重要岗位相关人员
四、会议议程 1.观看警示教育片
2.肖韵竹同志讲话
五、其他事项 1.请各部门于12月29日(周三)12:00前,将参会回执反馈至党政办公室孙宇处,原则上不得请假。
2.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完毕,完成签到,全程佩戴口罩,手机调至静音或震动状态,党员佩戴党徽。
3.会议如无变化,则以此为准;如有变化,将及时通知。
附件:警示教育大会参会回执
党政办公室 党委组织部 纪检监察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