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
为扎实平稳有序做好期末寒假各项工作,推动春季学期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确保教职工度过一个安全、健康的假期,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做好2022年寒假工作的通知》(京教工〔2021〕75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学院三届党委常委会第130次会议研究审议,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及到校安排 (一)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22日(星期六)至2月20日(星期日),共4周零2天。
(二)寒假期间教职工“非必要不到校”,必要事项实行“预约制”,根据预约情况,相关部门安排所属人员于周二到校办理。
(三)值班人员根据值班安排到校,寒假期间安保后勤处安排所属人员每天到岗值班,做好巡检。
(四)中层干部、带班人员要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如遇学院重要工作安排,要及时到校到岗。
(五)2月21日(周一)开学,全体教职工返校。(根据疫情形势,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统筹做好期末收尾工作
1.教务处和各教学科研机构统筹做好本学期教学任务收尾,结合职能任务,细致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
2.各部门要做好本部门2021年度文书材料的收集、整理,兼职档案员对相关材料做好鉴定、保管、系统录入,并于3月15日(周二)移交档案室存档。因机构调整、岗位聘任,兼职档案员变更的部门要确定兼职档案人员、明确相关工作职责,并报党政办公室备案。
3.放假前,各部门要组织安全自查,学院将开展全院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4.各部门于1月20日(周四)15:00前,将部门寒假期间带班安排报学院党政办公室汇总备案,安保后勤处要妥善安排好所属教职工寒假期间在岗值班。
5.各部门于1月23日(周日)15:00前,根据岗位聘任结果,完成所属教职工疫苗接种情况摸底,并将接种情况台账报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孙宇(联系电话:18500361006)。按照无禁忌人群应接尽接的原则,督促相关人员利用假期做好接种工作。
6.放假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将当前疫情防控政策传达解读清楚,教育引导教职工“不信谣、不传谣”,引导教职工帮助家人下载使用国家反诈中心APP。
(二)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1.教职工坚持“非必要不出京”,中层以上干部带头在京过节。确需出京的教职工,提前在企业微信中提出申请,按照“分级管理”“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中层以下教职工出京审批需经部门党政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报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和人事处备案;中层干部出京审批需经党委组织部审核、主管干部的院领导审批同意后,报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备案。教职工出京要严格按照审批结果出行,中途不得变更目的地。对刻意隐瞒、谎报行程,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学院将依法依纪追究其责任。
2.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变化,严禁批准教职工前往涉疫城市和陆路边境口岸城市;全面掌握出京教职工健康状况、行程轨迹,并建立出京教职工健康信息台账。
3.出京教职工返京前要向部门党政负责人报备,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京,抵京后及时在企业微信上销假,向所在社区报备,并自觉做好健康监测。出京教职工所在县(市、区、旗)14天内有一例以上本土确诊病例的,严格限制返京;所在地级市辖区内其他县(市、区、旗)14天内有一例以上本土确诊病例的,暂缓返京。
4.全体教职工要自觉落实疫情防控个人责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少聚集、不握手、勤洗手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非必要不聚集,非必要不聚会,主动减少探亲访友、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
5.各校区保持相对封闭管理。安保后勤处继续加强校门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外来车辆进院,确需入院的,请接待人员提前1天通过企业微信“外来人员审批”模块进行申请;寒假期间教职工入院,请提前从企业微信“寒假入院申请”中申请报备。
6.安保后勤处要加强与安保、物业、餐饮公司的沟通协调,加强院外服务人员管理,做好寒假期间各校区留京过节人员的用餐保障。
(三)积极做好开学相关准备工作
1.安保后勤处开学前要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对教室、食堂等公共区域进行通风、消杀,切实做好开学条件保障。
2.教务处开学前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科学制定新学期教学工作方案,保证线上、线下教学可随时切换,加强线上教学质量监控,确保线上线下教学质量实质等效。
(四)主动自觉做到廉洁过节
全体教职工要按照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发布的《关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过节提醒的通知》要求,自觉抵制“四风”。
(五)切实加强值班和请示报告
1.实行三级带班值班制度,值班员按照《北京教育学院总值班室值班工作管理规范》履职尽责。
2.值班员遇有突发情况,要按照“先口头,再书面”的原则,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报告,向相关工作部门负责人通报(初报最迟不晚于接报15分钟,书面报告不晚于接报后1小时,详细信息报告不晚于事件发生后2小时),并及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严禁谎报、迟报、漏报。
3.学院总值班室电话:82089116(9:00-17:30),82089144(17:30-次日9:00),传真号码:62003475。
党政办公室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