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人事处 时间:2022-05-10
各位教职工:
按照《北京市市级公费医疗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及审核结算流程》的规定,为方便我院教职工办理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时间
每月1-7日人事处接收医疗费用手工报销材料。当年发生的、未能实时结算的相关费用报销截止日期为次年的1月 7日结束(逢法定节假日顺延)。
二、报销范围
(一)参保人员未领取社保卡或者社保卡丢失,持《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参保人员急诊就医未持卡及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因其他原因致使个人信息不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人员名单”(即:红名单)上,就医发生的费用。
以上情况,由个人全额垫付医疗费用,保留好医院开具的收据、处方、诊断证明等材料,交由学院人事处到社保中心办理手工报销。
三、报销所需材料
(一)普通门(急)诊就医费用报销所需材料:
1.处方底方(急诊需要提供急诊处方底方);
2.收费票据;
3.检查、治疗、化验费用明细;
4.急诊需提供急诊诊断证明;
5.转院需提供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
(二)急诊留观、普通住院、门诊特殊病就医费用报销所需材料:
1.收费票据;
2.住院费用结算单;
3.急诊留观需提供急诊留观证明;
4.特殊病就医需提供处方底方及检查、治疗、化验费用明细;
5.出院诊断证明;外埠住院需附病例复印件;
6.转院需提供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
7.外院检查治疗证明;
8.北京市医疗保险费用全额结账证明。
四、注意事项
(一)未持社保卡或未持《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就医发生的非急诊类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二)手工报销的医药费在上报社保中心后,30个工作日到账养老金账户,如教职工有变更账户需求,再与人事处联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如您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联 系 人: 何国秀
联系电话: 82089264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2年5月10日
院本部:西城区德胜门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 | 电话:82089116
©2024北京教育学院 版权所有 | BEIJING INSTITUTE OF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