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财务资产处 时间:2022-05-16
学院各部门(含个人):
2017年,学院收到石景山区政府征收办公室转发的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石景山区衙门口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京发改(核)〔2017〕157号),文件中衙门口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征收我院衙门口校区全部面积。
为维护学院权益,确保教育资源不流失,学院持续与石景山区政府、市教委、市机管局、市财政局等单位进行沟通、协调、请示、汇报等工作,今年4月上级单位批准了我院采用房屋置换的方式配合石景山区政府完成征收工作。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同意市教委所属北京教育学院衙门口校区房屋置换和销账的函》(京财教育〔2022〕765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教育学院衙门口校区房屋置换和销账的函》(京教函〔2022〕134号)批示,经学院党委常委会及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近期腾退衙门口校区,并将被征收房屋交付石景山区政府拆除。
请各部门(含个人)将存放在衙门口校区的物品于2022年5月25日前清理完毕,如逾期未清理将按照本人放弃处理,学院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特此公告!
北京教育学院财务资产处
2022年5月16日
院本部:西城区德胜门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 | 电话:82089116
©2024北京教育学院 版权所有 | BEIJING INSTITUTE OF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