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部门: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社科计划重点项目暨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申报项目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北京城市战略定位,以北京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为主攻方向,围绕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各领域的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聚焦党史党建、“两区”建设、社会治理创新、京津冀协同发展、首都文化(大运河文化、中轴线、文化科技创新、设计之都)、首都教育发展等领域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加强有中国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绝学”、冷门学科和跨学科研究,为北京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传承服务,发挥对学科建设、团队建设和人才培养的贡献。基础研究应侧重体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创新价值;应用研究应重点突出对北京问题的研究,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决策参考价值。
二、申报数量
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申报数额根据学校近三年的社科重点项目立项率和结项率确定,学院社科计划重点项目
限额申报2项。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所在单位是依托单位。申请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能够保障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时间。
2.申请人在依托单位的在职工作年限(不含返聘的工作年限)应覆盖项目资助周期。
3.同一年度不可同时申报本项目和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有在研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包括科技重点、科技一般、社科重点、社科一般)或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的负责人(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均不可申报本项目。申请人承担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没有按时结项的,暂停2年项目申请资格。连续两年(指2021、2022年度)申请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3年度申报资格。
四、资助额度
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申请人须根据项目任务按需申报,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申请人应按照《北京市教育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京财教育〔2016〕3001号)的要求,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五、申报时间及安排
1、申请材料
申请人按要求请填写《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附件),并以部门为单位报送纸质版原件1份(A4双面打印,不装订)至科研处,并将申请书电子版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bjie.ac.cn)。
2、报送时间
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6月16日15:00前,逾期不予受理。
3、推荐评审
如申报超过限额,科研处将依据限额,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推荐评审。通过推荐评审的项目进行系统填报(具体要求评审后通知)。
联系人:杨晨 82089214
附件: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