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经各二级学院推荐,教务处审核,学院审议后,确定拟推荐上报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学院名单公示如下: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北京教育学院人文与外语教育学院中文系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张琨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9日至9月23日;
联系电话:教务处82089216 纪检监察办公室82089120;
电子邮箱:jwc@bjie.ac.cn;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相关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北京教育学院教务处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