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
为使教职工合理安排好寒假期间的工作、生活,根据学院校历安排,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寒假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寒假时间:1月9日(周一)—2月12日(周日),共5周。2月13日(周一)开学。
(二)2月12日(周日)非专任教师到校,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三)2月10日(周五)召开中层干部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到校安排
(一)值班人员按要求到校值班,值班室设在黄寺校区北楼215房间。
(二)党政办、财资处、人事处根据工作安排到校办公。
财资处、人事处到校时间:1月10日、2月7日;
党政办公室到校时间:1月10日、1月17日、1月31日、2月7日。
(三)安保后勤处安排所属人员到岗值班,做好巡检、用餐和用车保障,黄寺校区1月16日(周一)—2月11日(周五)提供值班工作午餐,其他时间正常开餐。其他校区寒假期间停餐。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有序推进工作。各部门做好本学期工作收尾,将本部门档案、年报相关材料收齐整理完毕,开学后,将有关材料交党政办公室(联系人:栾好问,电话82089116)。充分利用好寒假假期,结合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思考新学期各项工作,充分做好开学准备,新学期开好局、起好步。
(二)强化校园安全。放假前,各部门做好所属教职工安全教育,组织落实部门安全自查。安保后勤处组织一次全院安全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假期持续加强重点部位巡检,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寒假期间各部门如有重要活动安排,要提前将活动时间、地点、人员安排通过企业微信报安保后勤处校区办负责人备案,涉及院外访客的,企业微信中履行“外来人员审批”报备程序。
(三)注意安全健康。教职工离京在企业微信中要履行报备程序(中层干部报分管院领导同意后,方可申报离京),返京及时销假。假期中要注意个人防护,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注意安全和健康。各部门负责人要及时掌握教职工出京等情况。
(四)坚持廉洁过节。全体教职工要按照学院纪委发布的《关于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过节提醒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安全文明过节,展现教育工作者良好的社会形象。
(五)做好值班值守。党政办公室根据值班规范,统筹好学院各级值班,各部门1月6日(周五)12:00前,将本部门寒假带班安排报党政办公室(联系人:郭建峰,电话:82089116)。各级值班/带班人员值班/带班期间要确保手机24小时畅通,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如遇有突发情况和重要工作,要按照“先口头,再书面”的原则,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报告,向相关工作部门负责人通报,并配合完成后续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