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为做好我院2023年度政工职务评审工作,根据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政工职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院思想政治工作中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下称“学院政工职评工作办公室”)研究决定,现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根据《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办法》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参评对象是:
1.专职从事党务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具体指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二级党组织的书记、专职副书记;团委书记;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党委宣传部、纪检监察办公室、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工会等部门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2.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为主的人员。具体指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员工作部、党委安全稳定工作部、离退休工作处等部门中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为主的人员;专职从事学院信访工作的人员。参评人员所从事的工作是否以思想政治工作为主,具体认定依据其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对象来确定。
二、工作安排 (一)资格审核阶段(2023年3月)
参评人员填报《2023年政工专业职务评审资格审核表》(附件1),于3月24日(周五)前发送至组织部(学院政工职评工作办公室)邮箱:
zzb@bjie.ac.cn。
(二)思想政治专业知识考试阶段(2023年4-6月)
考试时间初定为5月。考试由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统一组织,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相关事项请关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
备考可参考《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专业课考试大纲》。已取得思想政治工作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者,可免于思想政治工作专业知识考试。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仅限于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国近代史基本问题研究、党的建设、政治经济学、中国革命史与中国共产党党史、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军队政治工作学专业。
(三)申报、推荐和评审阶段(2023年6-9月)
1. 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等要求,请登录“北京组工”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查阅《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办法》第五条至十六条、第十九条的内容。(链接:https://www.bjdj.gov.cn/article/278.html)
学历和履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和2023年7月31日以后调入政工专业岗位的人员,不参加2023年度政工专业职务的评定。
2. 学院政工职评工作办公室应于2023年7月底前完成初、中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于2023年9月底前将推荐参加高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申报材料报市政工职评工作办公室。
(四)检查验收和备案阶段(2023年10-12月)
学院政工职评工作办公室应于2023年12月底前,将通过初、中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备案材料报市政工职评工作办公室。学院相关工作验收合格后,到市政工职评工作办公室领取《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经相应评审委员会盖章后生效。任职资格的取得时间为相应评审委员会通过之日。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党组织要将有关要求通知到所属部门相关人员,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和申报评审工作。
2.严格程序标准。学院政工职评工作办公室要加强对政工职评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准确把握政策,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开展工作,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附件:
1. 2023年政工专业职务参评资格审核表
2.2023年政工专业职务申报人员审核情况汇总表
3.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专业课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