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人事处 时间:2023-03-30
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共知识培训的通知》,进一步推进“人才强院”战略实施,加强学院教职工队伍建设,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教职工进行公共知识培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体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二、时间安排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止
三、培训内容与方式
(一)培训内容
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总学时不少于30学时。其中必修课10学时,选修课20学时。
(二)培训方式
采取线上培训的方式,参训学员通过学院分发账号访问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https://bj.chinahrt.com/)登录培训平台(“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或者“事业单位人员培训”登录均可),并根据《2023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学习流程说明》(附件1)进行相关操作。
2023年公共知识培训,必修课10课时学习免费。选修课20学时已充值,请各位教职工自行选学。
登录账号:bjie+工号四位(如:bjie0920)
初始密码:abc123
登陆后填写必填项目并确认:手机号、性别、工作单位和人员类别。
(三)学时认定和培训登记备案
在北京继续教育网参加线上学习的教职工完成课程培训并通过考核后,通过系统自行打印学时证明,作为学时登记的凭证。请各部门做好学习组织、学时统计登记、学时证明存档备查等工作,并于10月15日前将每位教职工的学时证明电子版、《公共知识培训学习情况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总结报告(模板见附件3)电子版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以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我院公共知识培训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四、有关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是其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评定申报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
2.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公共知识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履行职责,制定培训计划,稳步推进,做好本部门人员培训的组织工作。培训结束后,请各部门认真总结,开展效果评估,形成总结报告(模板见附件3),内容包括培训安排、组织实施、学习成效、存在问题、工作意见或建议等内容。
联系人:薛文璐 82089118
附件1.2023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学习流程说明
附件2.公共知识培训学习情况汇总表
附件3.公共知识培训总结报告(模板)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3年3月30日
院本部:西城区德胜门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 | 电话:8208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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