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为切实提高学院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教院党发[2021]1号)精神,院党委决定对全院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巡听旁听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巡听旁听内容
严格按照中央、市委和学院党委关于加强理论学习中心组的要求进行巡听旁听工作,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学习重点,重点看各二级党组织制定落实学习计划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创新改进学习方式方法,保持较好的参学率,突出集体学习学深悟透原文和深入研讨,交流运用党的创新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具体案例和体会。
二、巡听旁听时间
2023年巡听旁听时间为 5月22日-7月7日,对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进行巡听旁听。
三、巡听旁听总体安排
巡听旁听工作由党委宣传部统筹协调。 巡听旁听工作小组由党委宣传部、党委组织部工作人员共同组成。将加强对各二级中心组学习的督查考核,重点巡听旁听各二级党组织以集体学习研讨形式开展的中心组学习。
四、相关工作要求
1.认真准备工作。接受巡听旁听的各二级党组织需提前一周向党委宣传部(电子版发送至xcb@bjie.ac.cn)报集体学习研讨备案表(见附件1),填写时间、地点、专题、主持人、重点发言人及应到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
2. 注重学习实效。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学习专题,精心设计学习形式,并提前做好学习安排和巡听旁听的衔接工作。
3.巡听旁听结束后,巡听旁听人员填写《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工作评分表》(附件2)。
党委宣传部
2023年 5 月 8 日
附件:
1.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体学习研讨备案表
2.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工作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