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教龄满30年教职工的通知
供稿:工会
时间:2023-06-16
各分会:
为持续做好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教职工的表彰工作,请各分会统计本分会2023年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的教职工名单。于6月21日(周三)下班前将统计结果(姓名、所在部门、联系电话)通过企业微信报工会王枫处(办公电话:82089251)。
统计原则:
一、参加工作时间与到院时间一致的人员(199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二、参加工作时间较长,但截止2023年在教育口工作累计达到30年的人员。
院工会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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