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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供稿:人事处 时间:2023-07-24

  各部门:

  经2023年7月11日第13次院长办公会及2023年7月21日第14次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自2023年7月1日起全体教职工调整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缴费标准,请各部门通知到全体教职工。祝大家假期愉快!

  人事处  财务资产处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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