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市委教育工委政工职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政工职评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阶段相关要求(4月)
1.个人资格申报
参评人员范围和对象要符合《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办法》中的条件要求,并符合任职资格申报条件。符合申报条件的人选,须于4月7日前通过北京人才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完成资格申报。(http://www.bjrcgz.gov.cn,业务办理登录板块,单位关联代码KJPKRANA7A)
信息填写要准确、严谨,不要有空项。如有岗位职位变动、分段累计政工年限、思政工作职责无法直接体现(含党政合一部门)等情况,在系统中申报时需同步上传相关履历证明材料备查(如干部履历表、相应年限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单位“三定方案”、岗位设置方案等),确保与原始材料一致。学历和履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31日。资格审核通过之后下载打印的《申报表》中基本情况及工作经历等信息不能修改。
2.学院初步审核
学院将于4月9日前完成对申报人员的基本信息和资格条件的审核,并在系统上完成初审通过,提交归口单位。重点审核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政工岗位任职经历、政工年限等内容。
3.上级部门资格审核
上级相关部门将于4月17日前完成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将无法进行思想政治工作专业知识考试。
二、专业知识考试相关要求(5-6月)
通过资格审核后,申报人员自行准备专业知识考试。
思想政治工作专业知识考试由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统一组织,复习备考可参考《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专业课考试大纲》。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初定为5月中下旬,考试结果预计6月可查询,专业课考试相关事项请关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考试合格后,方具备参加评审资格。(考试大纲详见北京国际人才网http://www.bjrcgz.gov.cn/gonggaoshow/2033608193149501442/1)
已经取得思想政治工作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者,可免予思想政治工作专业知识考试。按照《办法》规定,思想政治工作专业包括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国近代史基本问题研究、党的建设、政治经济学、中国革命史与中国共产党党史、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军队政治工作学专业。专业名称一字不差。
三、继续教育有关规定
已取得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培训须达到90学时,未达标者不得申报中级及以上政工专业职务。
四、申报推荐评审(7-8月)
具备申报资格人员,可按照《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办法》中的要求,提前做好相关材料准备。评审工作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延梅 联系电话:82089235
附件:1.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办法
2.人才综合业务办理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个人版
党委组织部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