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时间:2018-04-09
各分党委、各党总支、各部门:
现将《北京教育学院贯彻落实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主要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
2018年4月8日
北京教育学院
贯彻落实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主要任务分工
2018年,学院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落实十二届市委四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系统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学院“十三五”规划和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提出的目标任务以及学院2018年党政工作要点,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加强作风建设,强化纪律建设,营造学院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建设一流教育学院提供坚强保证。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一)学习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中层干部会议、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纪委二次全会、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落实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系统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向党员干部宣传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理念、新思想、新举措、新成就,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积极推动学院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主责部门:宣传部、组织部、纪检监察处
协办部门: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党支部
牵头领导:杨公鼎、何劲松、卢晖、徐江波、董萍
(二)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监督。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认真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关于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反对搞团团伙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主责部门:组织部、纪检监察处
协办部门: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党支部
牵头领导:卢晖、徐江波
(三)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执行党章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报告和查处“七个有之”问题,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对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的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加强对上级决策部署的重点任务和学院党政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主责部门: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处
协办部门:各部门
牵头领导:杨公鼎、何劲松、徐江波、董萍
(四)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将选人用人作为监督重点,在后备干部推荐、干部选拔任用等环节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好人选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在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晋升)、人才引进、课题申报、学科带头人、项目负责人遴选等工作中加强落实严把政治关、师德关的监督检查,使广大教职员工真正做到严以修身、严以治教、严以治学、立德树人。
主责部门:纪检监察处
协办部门: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
牵头领导:徐江波
(五)严格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提升思想政治工作水平,牢牢掌握党对高校的领导权。按照《中共北京教育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严明课堂教学管理和教学秩序,强化制度约束,落实院领导和教学督导听课制度。加强讲座论坛、报告会、研讨会、读书会学术沙龙、网站等思想文化阵地管理,防止在教学、科研等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加强课程、教材的审核把关,建立和完善人才评价、项目评审、教育评估机制。
主责部门:宣传部、教务处、人事处
协办部门:纪检监察处
牵头领导:杨公鼎、卢晖、钟祖荣、董萍
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六)健全党风廉政建设体制机制。明确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职责任务,由学院党委书记牵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学院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统筹安排工作任务,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推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方式,将检查考核结果交组织部门备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主责部门: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处
协办部门:各部门
牵头领导:杨公鼎、何劲松、徐江波、董萍
(七)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按照《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常委会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规定》、《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的要求,学院党委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学院发展总体规划,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完善落实主体责任保障机制,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防控机制,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学院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构认真履行职责。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组织分管部门、联系的二级学院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督促工作落实并听取情况汇报。
主责部门: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处
协办部门:各部门
牵头领导:杨公鼎、何劲松、卢晖、钟祖荣、汤丰林、徐江波、董萍
(八)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按照上级纪委要求,继续深化“三转”,聚焦党风廉政建设中心任务,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协助院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维护党章,加强对党内法规的执纪检查;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学院的贯彻执行情况;加强对作风建设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执纪监督;严格执纪审查,严肃责任追究。按照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新任务新要求,创新工作机制,整合监督力量,充分发挥学院纪委委员、各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纪检委员、特约纪检监察员作用,积极推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全程记实制度。
主责部门:纪检监察处
协办部门:组织部、党政办公室
牵头领导:徐江波
(九)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向基层延伸。各级党组织、各部门要组织实施,整体推进本级党组织和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定期研究、分析、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分工,明确责任人,明确落实时间,构成权责明晰、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责任体系。各级党组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级党组织和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检查、同步考核;本级党组织和本部门要将党风廉政各项要求融入各项规章制度和改革举措,分析排查内部廉政风险,严格内部管理,健全内控机制,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学院党委和纪委汇报。
主责部门:各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各部门
协办部门:纪检监察处
牵头领导:杨公鼎、何劲松、卢晖、钟祖荣、汤丰林、徐江波、董萍
(十)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委书记、院长分别与院级副职,各院领导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个性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责任,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按照要求,各分党委(党总支)书记与党支部书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针对不同岗位特点制订与本部门中层副职、项目负责人及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分别签订个性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履行签订手续。责任书将作为对干部问责的重要依据。
主责部门:各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各部门
协办部门:纪检监察处
牵头领导:杨公鼎、何劲松、卢晖、钟祖荣、汤丰林、徐江波、董萍
(十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实制度。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化,履责情况痕迹化,记责情况台帐化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化”要求,要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实制度的落实,做到年初有提醒,年中有抽查,年底有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坚决防止责任虚化空转。建立处级干部廉政档案,全面、客观记载处级干部的廉政、勤政情况。
主责部门: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处
协办部门:各分党委(党总支)、各部门
牵头领导:杨公鼎、何劲松、徐江波、董萍
(十二)严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细则(试行)》,将其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严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重点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进行问责,敢于坚持原则,敢于较真碰硬,坚决把该打的“板子”打下去,做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切实以问责激发担当精神。
主责部门:组织部、纪检监察处
协办部门:各分党委(党总支)
牵头领导:杨公鼎、何劲松、卢晖、徐江波
(十三)深化各项整改工作。认真完成巡视整改工作。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形成长效机制。落实市委对学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意见和市委教育工委对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达标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有效落实。
主责部门:党政办公室、组织部、纪检监察处
协办部门:各部门、各分党委(党总支)
牵头领导:杨公鼎、何劲松、卢晖、钟祖荣、汤丰林、徐江波、董萍
三、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十四)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和市委《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的若干措施》,制定学院《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的实施细则》;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情况作为一项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新动向新表现。坚持重要节点提醒机制,针对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发文提醒纪律要求,明确政策边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努力使作风建设各项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主责部门: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处
协办部门:各部门
牵头领导:杨公鼎、何劲松、徐江波、董萍
(十五)自觉传承优良传统作风。把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为着力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加强道德修养和师德师风建设,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守党纪国法,严格家教家风,严管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牢牢抓住保持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个根本,督促党员干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尊重群众、贴近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增进与教职工的感情,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主责部门:宣传部、组织部、工会
协办部门:纪检监察处
牵头领导:杨公鼎、卢晖、董萍
四、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十六)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要求,以“三会一课”为载体,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将党规党纪学习教育融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教职工思想教育、新员工培训等各个环节,使党员干部知纪、明纪。增强教育的实效性,运用正反两方面教材,既示范引领,又以案明纪。增强教育的政治性,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听廉政报告,对违纪违法案件深刻剖析,教育警醒广大党员干部,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廉政文化。
主责部门:宣传部、组织部
协办部门:纪检监察处
牵头领导:杨公鼎、卢晖、徐江波、董萍
(十七)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落实《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在早发现上深化,在分类处置上深化,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在谈话函询上深化,提高精准把握政策能力,做到强化监督有态度、执纪问责有力度、治病救人有温度。
主责部门:纪检监察处、组织部
协办部门:各分党委(党总支)
牵头领导:卢晖、徐江波
(十八)强化日常监督执纪。根据党章对纪律建设的新要求,推动学院党委、各分党委(党总支)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把选人用人和管理监督权责一致的要求落到实处,探索日常监督有效途径,综合运用参加党委常委会、全委会、院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专项检查、问题线索排查、廉政档案管理、舆情分析研判等方式,提高监督实效。探索建立监督情况报告通报制度,向学院党委和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或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
主责部门:纪检监察处、组织部
协办部门:各分党委(党总支)
牵头领导:卢晖、徐江波
(十九)强化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积极运用多种方式,对学院资金使用情况、资产管理、科研经费使用、基建修缮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通过检查主动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查漏补缺,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管理。
主责部门:纪检监察处
协办部门:有关部门
牵头领导:徐江波
(二十)做好执纪审查工作。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的部门,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统一,查找问题与改进工作相统一,对发生问题的部门和领域,认真查找规律性、制度性问题,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主责部门:纪检监察处
协办部门:有关部门
牵头领导:杨公鼎、徐江波
五、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和风险防控建设
(二十一)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根据上级要求,持续开展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监督检查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情况,重点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继续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主责部门:纪检监察处
协办部门:有关部门
牵头领导:徐江波
(二十二)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三个体系建设工作。制定权力目录清单,完善并落实学院内控制度。落实学院党务、院务公开工作,推进二级学院党务公开、院务公开工作,建立并严格执行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重点围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扎牢不能腐的笼子。
主责部门:纪检监察处、党政办公室
协办部门:各分党委(党总支)、各部门
牵头领导:杨公鼎、何劲松、徐江波、董萍
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二十三)加强政治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强化党性和作风锤炼,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努力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制定和完善纪委委员集体学习制度,组织专兼职纪检干部培训,组织纪检干部应知应会知识答卷。加强纪检监察处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严肃支部政治生活、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
主责部门:纪检监察处
协办部门:各分党委(党总支)
牵头领导:徐江波
(二十四)加强能力建设。增强学习能力,通过学习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中纪委重大决策部署,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深入领会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主动对标,主动看齐,并运用于纪检监察工作实践,加强与兄弟院校的联系,学习借鉴兄弟院校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改进学院纪检监察工作;增强监督执纪能力,主动钻研纪检监察业务,做到问题线索处置程序规范、分类合理,违纪案件定性准确、量纪合理;增强调查研究能力,不断在实践中思考、总结,做到学思践悟,结合高校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学院纪检监察工作理论水平。
主责部门:纪检监察处
协办部门:各分党委(党总支)
牵头领导:徐江波
(二十五)加强纪检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级纪检委员职能作用,协助各级党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立健全专兼职纪检干部队伍,明确学院纪委委员、各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纪检委员和特约纪检监察员工作职责;完善各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纪检委员列席所在部门党政联席会议以及涉及 “三重一大”决策会议工作机制,实现学院纪检工作网络的全覆盖。
主责部门:纪检监察处
协办部门:各分党委(党总支)
牵头领导:徐江波
相关附件: 京教院党发〔2018〕19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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