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党政办公室(宣传部) 发布 时间:2018-03-15
各分党委、党总支:
现将《北京教育学院青年干部教师挂职锻炼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
2018年3月15日
北京教育学院
青年干部教师挂职锻炼工作方案
为落实学院“十三五”规划和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报告有关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为青年干部教师发展搭建平台,在工作实践中培养、发现干部,促进青年干部教师多岗位锻炼成长,学院党委决定推选10名左右的青年干部教师,挂职二级学院院长助理或职能部门处长助理。具体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和资格
1.政治素质较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
2.勤于学习,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责任心强,廉洁自律。
3.具有大学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40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博士、七级职员,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
二、推选方式
1.各二级学院(含基础教育人才研究院)领导班子根据实际情况,经研究后可以推荐1人。
2.各职能部门由分管院领导与部门班子研究决定是否推荐。如果推荐,可以推荐1人。
三、相关政策
1.挂职锻炼时间为一年(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原则上为跨部门挂职锻炼。
2.挂职锻炼期间,原有待遇不变。跨部门交流挂职,需转党组织关系。
3.挂职期满,挂职人员撰写个人总结,党委组织部联合挂职部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委选任干部的重要参考。
四、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1.推荐时间。2018年3月21日(周三)前,请有推荐人员的部门将《青年干部教师挂职锻炼选派人员推荐表》纸质版报党委组织部,同时将该表电子稿发送组织部邮箱:zzb9110@163.com。联系人:张楠;联系电话:82089235。
2.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在院党委、院行政的领导下,认真做好青年干部教师挂职锻炼推荐和培养工作;组织部要牵头抓好挂职锻炼人员的教育管理和考核工作。
附件:青年干部教师挂职锻炼选派人员推荐表
相关附件: 京教院党发〔2018〕14号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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