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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教育学院青年干部教师挂职锻炼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教院党发〔2018〕14号)

供稿:党政办公室(宣传部) 发布 时间:2018-03-15

各分党委、党总支:

  现将《北京教育学院青年干部教师挂职锻炼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

  2018年3月15日

  北京教育学院

青年干部教师挂职锻炼工作方案

  为落实学院“十三五”规划和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报告有关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为青年干部教师发展搭建平台,在工作实践中培养、发现干部,促进青年干部教师多岗位锻炼成长,学院党委决定推选10名左右的青年干部教师,挂职二级学院院长助理或职能部门处长助理。具体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和资格

  1.政治素质较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

  2.勤于学习,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责任心强,廉洁自律。

  3.具有大学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40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博士、七级职员,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

  二、推选方式

  1.各二级学院(含基础教育人才研究院)领导班子根据实际情况,经研究后可以推荐1人。

  2.各职能部门由分管院领导与部门班子研究决定是否推荐。如果推荐,可以推荐1人。

  三、相关政策

  1.挂职锻炼时间为一年(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原则上为跨部门挂职锻炼。

  2.挂职锻炼期间,原有待遇不变。跨部门交流挂职,需转党组织关系。

  3.挂职期满,挂职人员撰写个人总结,党委组织部联合挂职部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委选任干部的重要参考。

  四、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1.推荐时间。2018年3月21日(周三)前,请有推荐人员的部门将《青年干部教师挂职锻炼选派人员推荐表》纸质版报党委组织部,同时将该表电子稿发送组织部邮箱:zzb9110@163.com。联系人:张楠;联系电话:82089235。

  2.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在院党委、院行政的领导下,认真做好青年干部教师挂职锻炼推荐和培养工作;组织部要牵头抓好挂职锻炼人员的教育管理和考核工作。

  附件:青年干部教师挂职锻炼选派人员推荐表

  相关附件: 京教院党发〔2018〕14号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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