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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京教院组发[2018]1号)

供稿: 时间:2018-01-09

京教院组发[2018]1号

关于做好2018年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8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部署会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学院处级干部的从严管理监督,提高处级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质量,现结合我院实际,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告范围

  2017年12月在岗的、除八个二级学院的书记、院长、副书记、副院长以外的所有处级领导干部。

  二、时间安排

  2018年集中填报工作在1月26日前完成。填好后请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用信封装好,交组织部202房间。

  三、相关要求

  1.请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下发的两项法规等政策,今年的报告表又有一些新的变化,填表前需认真阅读报告表中的填报说明。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以咨询组织部,尽可能减少出现报告不符的情况。

  2.对已进行网签或已签订购房合同但暂未取得房产证的房产,虽已停业吊销但尚未办理注销的企业,代他人持有的房产、股票、基金、企业,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的因私护照等,都要如实报告。

  附件:2018年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处级干部名单

  联系人:张 楠

  联系电话:82089235 13521131349

  党委组织部

  2018年1月9日

  附件:

 

2018年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处级干部名单

序号

部门

姓名

序号

部门

姓名

1

党政办公室(宣传部)

滕利君

22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王振先

2

 

23

 

3

 

24

国有资产管理处

王建华

4

组织部(统战部)

王远美

25

韩永江

5

 

26

后勤管理处

 

6

张文梅

27

谢革利

7

纪监审处

宋忠志

28

信息网络与新闻中心(图书馆)

李红茹

8

安全保卫处

佟德仲

29

 

9

离退休工作处

 

30

基础教育人才研究院

 

10

王小菊

31

李萍萍

11

韩玉稳

32

 

12

教务处

李淑君

33

邢素丽

13

科研处

 

34

北京市基础教育党建

研究中心

盛泓洁

14

刘文娜

35

王鸿杰    (青海挂职)

15

培训管理办公室(教师网络研修中心)

方怀胜

36

尚九宾

16

柳立涛

37

 

李永莲

17

 

38

中小学管理杂志社

柴纯青

18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谢志东

39

王红樱

19

王翠萍

40

北京教育学院培训中心

 

20

财务处

 

 

 

 

21

郝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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