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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处级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京教院党发〔2018〕1号)

供稿: 时间:2018-01-09

各分党委、党总支:

  现将《关于做好2017年度处级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

  2018年1月8日

关于做好2017年度处级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院处级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在干部选拔任用、教育管理、激励约束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17年度处级干部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学院考核工作委员会领导处级干部考核工作。成立考核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监督小组”)。

  考核工作委员会:

  主 任:杨公鼎 何劲松

  副主任:卢 晖 徐江波

  成 员:钟祖荣 汤丰林 董 萍

  谢志东 王远美 滕利君 宋忠志 李永莲

  处级干部考核工作日常事务,由党委组织部承担。

  监督小组:

  组 长:徐江波

  副组长:宋忠志

  成 员:王建华 石 瑒 刘 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监审处。

  二、考核对象

  2017年12月在岗的全体处级干部和参照处级干部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参照人员”)。

  担任兼职的处级干部,一般在承担主要工作职责的部门进行年度考核。挂职锻炼的处级干部,挂职期间在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不足半年的,在学院进行考核。对口支援的援青干部由受援地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

  全面考核处级干部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和学院各项决策部署、发挥职能作用情况。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德:重点考核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四个意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责任意识等情况。

  能:主要考核理论政策水平、工作思路、执行民主集中制、科学决策、组织协调与推动落实、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投入与工作作风、维护班子团结、虚心听取意见等方面的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任务、解决复杂问题等方面的情况。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和落实“一岗双责”等方面的情况。

  四、考核方法步骤

  考核工作主要采取处级干部和参照人员撰写述职报告、作书面述职,各部门召开年度考核测评会议,学院考评组考评等方式进行。主要步骤如下:

  (一)撰写述职述德述廉报告

  全体处级干部和参照人员应征求党员群众意见,撰写个人述职述德述廉报告。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学院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精神情况,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正职还包括落实“一岗双责”情况。

  2.完成学院《2017年党政工作要点》分解任务情况;

  3.正职抓班子带队伍和谋划部门工作情况;副职协助正职推动部门工作情况;

  4.工作特色和工作实绩;

  5.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努力方向。

  述职述德述廉报告要坚持实事求是,对成绩和不足作出客观评价,字数控制在2500字以内。

  撰写格式要求是:标题统一为“2017年度述职述德述廉报告”,用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字;标题后面另起一行写明部门、职务、述职人姓名,用楷体三号字体加粗;正文一级标题用三号黑体不加粗;正文采用仿宋三号字体。述职述德述廉报告电子文本请于2018年1月19日(周五)16:30前发党委组织部邮箱(zzb9110@163.com),邮件主题、文件名为“部门+姓名+2017年度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党委组织部负责汇总编辑。

  处级干部填写《北京教育学院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1),参照人员填写《北京教育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由各部门负责汇总统一报送党委组织部。《登记表》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并在个人总结栏内手写签名,不得附页。

  (二)各部门召开年度考核测评会议

  各部门召开年度考核测评会议。参会人数应不少于本部门全体人员的4/5(含),教职工在听取本部门全体处级干部和参照人员述职后进行民主测评。考核工作委员会派工作人员参会,负责发放和回收测评表等事宜。

  (三)学院考评组考核测评

  1.书面述职。全体处级干部和参照人员在寒假中干会上作书面述职。学院考评组对全体处级干部和参照人员进行考核,以无记名方式填写测评表,进行民主测评。

  2.测评表统计。学院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测评表进行统计。

  3.测评权重。学院考评组成员、部门人员对处级干部和参照人员的测评权重为6:4。

  4.分党委(党总支)书记的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另行安排。

  (四)处级干部中“双肩挑”人员的专业技术工作考核

  学院考核工委委员会委托相关部门对处级干部中“双肩挑”人员的专业技术工作进行考核。“双肩挑”人员还应填写《北京教育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

  五、考核结果及其运用

  (一)考核等次及其确定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2.党委组织部对测评统计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各部门分管(联系)院领导汇报。

  3.分管(联系)院领导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处级干部日常工作表现,提出考核等次意见,推荐考核优秀人员,其中,考核优秀人员的民主测评结果应排名在前1/3。

  4.学院考核工作委员会结合分管(联系)院领导提出的评优建议,综合运用民主测评结果及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等各方面信息,研究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报党委常委会审议,最终确定考核等次。

  5.试用期未满的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评优。

  (二)考核结果运用与追责

  1.考核结果的运用,参照学院有关教职工考核的规定执行。

  2.年度考核结果基本合格者,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和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者,降职使用或免职。

  六、考核时间安排

  1.2018年1月8日(周一)16:30前,请各部门将召开年度考核测评会议的时间、地点报党委组织部(联系人:黄汉周;联系电话:82089110)。

  2.2018年1月8日至19日,各部门完成本部门全体处级干部和参照人员的述职和民主测评工作。

  3. 2018年1月27日(周六)召开寒假中干会。处级干部作书面述职,学院考评组对全体处级干部和参照人员进行考核和民主测评。寒假中干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考核结果反馈及运用

  (一)做好结果反馈

  处级干部和参照人员考核结果由学院以情况通报形式反馈,考核数据由党委组织部以适当方式向个人反馈。

  处级干部和参照人员应根据反馈情况,结合民主生活会,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有关整改措施可以采取适当方式公开。

  (二)强化结果运用

  考核工作坚持正面激励,强化警示惩戒。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加强学院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组织部、纪监审处要切实履行职责,扎实做好年度考核工作。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向党委组织部报告。

  相关附件: 京教院党发〔2018〕1号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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