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中文

学院文件 首页 > 学院文件

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 关于印发《中共北京教育学院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教院党发〔2017〕25号)

供稿: 时间:2017-12-05

 各分党委、党总支:

现将《中共北京教育学院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

                            20171124

 

 

 


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

筹备工作方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市委、市委教育工委的工作部署,中共北京教育学院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拟定于2017年12月召开。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中共北京教育学院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暨换届选举筹备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和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北京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总结学院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以来在改革发展、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科学分析和把握发展机遇与挑战,进一步明确学院今后改革发展的方向和目标任务,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北京教育学院第三届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围绕首都教师队伍建设和基础教育发展,加强党的建设,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实施学院“十三五”改革和发展规划,团结带领全体党员和教职工,凝聚思想共识和智慧力量,振奋精神,同心同德,为把我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行业领先、国内知名的教育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人员分工及主要职责

(一)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长:杨公鼎  

副组长:何劲松  卢晖

 员:杨志成  张卫光  汤丰林  徐江波    

谢志东      王远美  滕利君  宋忠志

主要职责:领导统筹、组织协调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主体工作的决策和实施。

(二)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任:卢  

 员:王远美 滕利君 宋忠志   各党总支负责人

主要职责: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党代会筹备、开展各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

1. 文秘工作组

 长:杨公鼎 何劲松

副组长:卢   汤丰林

 员:滕利君 宋忠志

主要职责:

1)负责党委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的起草、征求意见及修改;

2)负责大会筹备工作方案起草;

3)负责大会“两委”工作报告讨论、征求意见及修改;

4) 负责大会、主席团会议、各代表团会议的记录,收集大会讨论情况;

5)负责起草上级领导致辞、领导讲话稿; 

6)负责起草“两委”工作报告决议草案;

2. 组织工作组

 长:卢  

副组长:王远美

 员:各党总支负责人,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等

主要职责:

1)负责学院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与市委教育工委、市委组织部等上级部门的联系与沟通;

2)负责起草向上级党组织呈报的有关请示;

3)负责起草学院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工作的通知;编写选举工作《参考手册》,指导各分党委(党总支)的代表选举工作,汇总代表名单;提出列席人员、邀请人员建议名单,编制代表名册和代表编组名单(含召集人);准备提交党委会审议的有关材料;

4)负责起草学院酝酿推荐第三届党委委员和新一届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通知;指导各分党委(党总支)酝酿推荐工作;汇总酝酿推荐名单;准备提交党委会审议的相关材料;

5)会同各分党委(党总支)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的考察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委书记向市委教育工委汇报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筹备情况的有关工作;

7)负责组织党代表的培训工作;

8)负责提案工作,包括起草相关文件、制度、通知,提案的征集、整理、审查、撰写提案征集情况报告等; 

9)负责编制大会议程和大会日程(草案);提出党费审查小组建议名单;提出大会主席团、秘书长,以及大会执行主席的分组建议名单;

10)负责起草预备会议、正式会议、主席团会议等各种会议的主持词,以及大会开幕词、闭幕词;

11)负责起草选举办法(草案)和填写选票注意事项的说明;印制选票,准备票箱、计算机、计票设备等选举工具;准备清点人数报告单、领发选票报告单、收回选票报告单、计票统计表、计票结果报告单等; 

12)负责提出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初步人选,并进行培训,在筹备阶段组织选举排练; 

13)负责起草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协助党委做好党费审查相关工作;

14)向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委教育工委报告大会准备情况、党代会选举结果及党委、纪委正副书记选举结果。

15)负责会议文件的整理归档工作,编印文件汇编。

3. 会务宣传组

 长:杨志成

副组长:董  

 员:党政办公室(宣传部)、组织部、纪监审处、安全保卫处、离退休工作处、后勤管理处、信息网络与新闻中心(图书馆)、各党总支负责人,有关部门宣传员及相关人员等。

会务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上级领导的邀请及接待工作,贺信、邀请函的收发、统计工作;

2)负责大会会场布置、代表座位安排、代表团讨论地点安排,编发会议通知及通知各次会议与会人员参加会议,负责代表签到、人数统计;

3)负责会议文件的校对、打印、装订及分发工作; 

4)负责编制大会预算及会议财务管理工作; 

5)负责代表证、列席代表证、工作人员证、记者证、贵宾证和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等各种证件以及资料袋的制作、发放和文件材料的印发工作;

6)负责组织代表合影,接收贺信;

7)负责安排大会就餐、用车、接送代表、组织代表报到等工作;

8)负责会议期间的环境卫生、会场车辆疏导、停放及各个会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宣传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专题网页等;

2)负责“两委”委员候选人的宣传工作;

3)负责大会会前、会中、会后的宣传报道及氛围营造(包括网络、电子屏、微信、简报),会后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深入开展宣传学习和贯彻党员代表大会精神;

4)负责摄影、录像及宣传报道资料归档工作。

3. 代表资格审查组

 长:徐江波

副组长:宋忠志

 员:院纪委委员、纪监审处、部门代表、党员代表等

主要职责:

1)负责大会换届纪律监督工作;

2)负责对党员干部开展关于换届纪律的警示教育;

3)负责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党费使用报告审查;

4)负责组织党代表、两委委员考察工作。

三、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构成的比例及分配原则

截至2017年8月,我院共有党员687名,较上次党员代表大会增加了83名,其中正式党员683名,较上次党员代表大会增加了87名。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拟定为120名(与上次党员代表大会名额相等)。其中:各级领导干部代表占36%左右,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等一线代表占56%左右,离退休代表占8%左右;妇女代表比例不低于61%(正式党员中妇女党员比例为61%),少数民族代表比例不低于5%(正式党员中少数民族党员比例为5%),年龄在50岁以下的代表比例不低于50%。上述比例除妇女代表比例和少数民族代表比例以外均为指导性比例。代表名额的分配,拟参照上述各方面的比例要求,按照各选举单位所辖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以及工作需要确定。

四、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名额及候选人名额

经北京市委批准,中共北京教育学院第三届委员会设置常务委员会,设委员21名,其中预留3名,提名候选人22名(差额4名);设常委9名,其中预留3名,提名候选人7名(差额1名);书记1名,副书记2名(其中1名由院长兼任)。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设委员5名,提名候选人6名(差额1名),书记1名,副书记1名。

五、选举办法

1.中共北京教育学院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由各选举单位差额选举产生,候选人的差额比例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

2.第三届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由党员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

3.党委常委由新当选的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差额选举产生,候选人数比应选人数多1人。

4.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副书记均实行等额选举,分别由新当选的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和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筹备召开学院第三次党代会是全院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院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在党委的领导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高质量完成筹备工作。

(二)做好动员。各分党委(党总支)要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学院有关文件精神,从学院全局和党的工作需要出发,以对党的建设和学院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各项工作,为学院第三次党代会的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三)确保进度。各工作组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和时间安排,做好学院第三次党代会的筹备工作,并及时向学院党委报告工作情况,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随时与党委组织部沟通。 

  相关附件: 京教院党发〔2017〕25号附件.docx

返回顶部

院本部:西城区德胜门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 | 电话:82089116

京ICP备10039640号-5 |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64号

©2024北京教育学院 版权所有 | BEIJING INSTITUTE OF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