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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十九大精神宣讲团的通知(京教院组发[2017]4号)

供稿: 时间:2017-11-30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把广大干部党员和教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进特色鲜明、行业领先、国内知名教育大学建设的各项任务上来,学院党委决定成立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团,开展集中宣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讲团组成

团长:杨公鼎

成员:何劲松  卢    钟祖荣  张卫光  汤丰林  徐江波

杨雪梅  金        尚九宾  刘胡权

二、宣讲时间

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寒假前。

三、宣讲对象

各分党委(党总支)党员干部和教职工。

四、宣讲方式

  以分党委(党总支)为单位或分党委(党总支)联合的形式,组织集中宣讲。

五、工作要求

1.宣讲团成员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当前党员、教职工在学习宣传贯彻中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存在的思想困惑,加强集体备课和研讨,既系统全面又突出重点,全面准确宣讲,回应党员和教职工的关切,增强宣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力以赴做好宣讲工作。

2.宣讲团的院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面向分管(或联系)部门的党员和教职工开展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活动。

3.各分党委(党总支)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邀请宣讲团成员(见附件1),在集中宣讲阶段,面向本单位教职工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宣讲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和教职工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自觉以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集中宣讲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加强宣传报道,营造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的良好氛围;填写《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统计表》(见附件2),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4.广大党员和教职工要积极参加宣讲活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懂上下功夫,在弄通上下功夫,在做实上下功夫,学思践悟、知行合一,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

5.党政办公室(宣传部)、组织部(统战部)要做好宣讲活动的统筹协调和时间安排,为党员和教职工及时配备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材料,并做好有关宣讲活动的检查督促工作。

 

 

附件1:宣传团成员及宣讲主题

附件2: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统计表

 

 

              党政办公室(宣传部)  党委组织部  

                 2017年11月28日


相关附件: 附件1:宣讲团成员名单.docx
相关附件: 附件2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情况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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