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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京教育学院2016年预算控制指标分配办法〉的通知》(京教院财发〔2016〕1号)

供稿: 时间:2016-03-17

 各部门:

现将《北京教育学院2016年预算控制指标分配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教育学院      

                                          2016316


 

北京教育学院

2016年预算控制指标分配办法

 

为认真贯彻实施新《预算法》,全面落实学院2016年党政工作要点,坚持“职责、事责、钱责”相统一的改革方向,进一步完善学院内部管理体制,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采取归口负责与职能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对年度预算控制指标进行分配,特制定本办法。

一、2016年预算控制指标分配原则

(一)完整性原则

强化全口径综合预算管理,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年度预算,加强统筹管理,力求收支平衡。

(二)重点性原则

清晰把握学院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及以首善标准办好高端化、国际化培训的目标,围绕“协同创新学校计划”,在保证人员、水电气暖、安全等刚性支出前提下,本着“统筹兼顾、留有余地”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办公、教学业务支出,加大资金统筹安排力度,优先保障北京市干部教师培训、学院党建、人才队伍、科研、学科建设、育人环境整理等重点工作的资金投入。

(三)准确性原则

准确把握2016年学院工作重点,认真梳理重点资金需求,强化项目储备管理,力求各项收支真实准确。细化部门预算管理,实行预算执行指标控制,预算控制指标当年有效,超支不补,年末结余,自动注销。明确职责,严格经费收支审批制度,按计划推进预算进度。强化预算刚性,预算确定后,原则上不予调整,如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910日前向财务处上报预算调整申请,由财务处按规定报请学院党委会审议批准。项目经费还须报市教委、市财政局审核批准。

(四)厉行节约原则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印刷费、差旅费和外事经费等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二、2016年预算控制指标分配办法

(一)财务处按照市教委对学院2016年预算的批复,依据“部门年度经费预算需求”、“培训业务费定额”和“学历教育业务费定额”,本着以收定支,统筹安排、重点突出、高效使用的原则,结合上年度各类经费实际支出情况,提出2016年预算控制指标分配方案,报请学院党委会审议批准后,将预算控制指标划分为基本经费预算控制指标和项目经费预算控制指标两类,并以书面形式下达各部门。

(二)预算控制指标范围及确定依据

预算控制指标包括人员经费预算控制指标、公用经费预算控制指标、财政项目经费预算控制指标。

人员经费预算控制指标按照北京市和学院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的相关规定测算确定。

公用经费预算控制指标按照常规保障性公用经费定额、部门年度实际工作经费需求和二级学院承担各类培训、学历教育规模及相关业务费定额测算确定。

财政项目经费预算控制指标按照财政预算批复的评审结果确定。

(三)预算控制指标归口负责范围

人员经费预算编制应依据国家政策规定,综合考虑学院财力,细化计算依据,统一由人事处负责相关预算编制工作。

公用经费预算编制主要包括常规保障性公用经费、部门行政办公和业务工作经费、二级学院业务费等,各部门根据部门工作职责负责相关预算编制工作。

其中:

组织宣传部负责学院党建、宣传等经费预算编制;

安全保卫处负责学院校园安全经费预算编制;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学院外事经费预算编制;

科研处负责学院科研经费预算编制;

教务处负责学院教学统筹综合管理经费预算编制;

信息管理与服务中心负责学院信息化建设、运行与维护预算编制;

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学院日常设备购置、维修及修缮等经费预算编制;

总务处负责学院常规保障性公用经费及物业、食堂等购买服务经费预算编制;

二级学院负责二级学院业务费预算编制。

其他部门按照部门职责编制部门行政办公和业务工作经费预算。

财政项目经费预算应依据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内容,在预算年度内合理安排预算支出进度,由项目实施部门归口负责相关预算编制工作。

三、2016年预算执行要求

按市教委《关于加强2016年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京教函〔20163号)文件要求,各部门应坚持依法理财,切实履行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预算执行绩效评价管理,统筹高效用好资金。

(一)加强预算资金执行筹划,做好批复执行准备工作

为及时推进2016年预算执行进度,各部门年初要提前做好筹划工作,合理安排年度各项工作任务进程,已完成评审的项目,要着手制定执行计划,涉及政府采购等事项的,需提前做好采购需求论证等前期工作;基本经费也要确保预算下达后能按照时间进度要求形成支出,即时间过半,预算执行进度过半。

(二)建立项目执行支出计划机制,做好预算管理工作

按上级文件要求,2016年预算实行支出计划管理。各部门于年初预算下达后一周内上报经费支出计划,并于每月6日前上报上月经费实际支出情况,对于实际支出数低于计划数的经费,说明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年度中追加的预算经费,也需填报支出计划表。

(三)建立预算统筹管理,动态调整机制,有效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年初预算按照80%下达,按月考核,对预算执行不合理、不合规,进度缓慢的部门实施约谈制度。

5月后,按月进行项目经费预算调整,核减项目经费净结余,核销无法执行项目经费额度;9月初追加剩余20%基本经费预算指标并对基本经费预算进行调整,对于未按计划完成预算进度的部门,按预算指标总额的10%扣减部门年度预算经费,由学院统筹使用。

基础设施改造项目9月底前不能完成招标手续,按市财政局要求,1015日前予以核销。

项目经费11月底前执行进度低于90%的,低于部分按财政局要求予以核减。

各分管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要树立全局观念,预算分解执行要注重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厉行节约,预算执行要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合理及时推进预算进度,避免年终突击花钱。

四、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部门公用经费预算支出项目

2.常规保障性公用经费预算支出项目

3.二级学院业务费预算支出项目

4. 2016年常规培训业务费定额标准

5. 2016年学历教育业务费定额标准

 

 

 

 

  

 


 

附件1

 

部门公用经费预算支出项目

 

一、业务工作经费:资料费、培训费、宣传费、差旅费、会议费、业务耗材等。

二、行政办公经费:邮电费、办公用品费、市内交通费等。

三、公务招待经费

 

 

附件2

 

常规保障性公用经费预算支出项目

一、水费

二、电费

三、电话费

四、物业费

五、供暖费

六、维修费

七、燃油费

八、燃气费

 

附件3

 

二级学院业务费预算支出项目

 

一、日常教学运行费:外请教师讲课费、专家咨询、劳务费、学员餐费、学员交通费、场租费、教学评估费、一般教学耗材费、教学资料费、班级活动费、实验实操费、下校实践和实习与毕业设计费、教学展示费等。

二、科研费:学术活动费、会议费、培训费、餐费、交通费、交流费、差旅费、耗材费、资料费、出版费等。

三、课程建设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会议费、培训费、餐费、交通费、差旅费、资料费、出版费等。

四、实验室建设费:小型设备购置费、实验耗材费等。

五、行政办公费:邮电费、办公用品费、市内交通费及教师外出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发生的差旅费等。

六、公务招待费:占比1.5‰

 


 

附件4

2016年培训业务费定额标准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定额标准

备注

常规培训

协同创新学校项目

1.2000/生( 每所学校学员超过20人按20人计,不足20人按实际学员人数计算)

2.35000/(学校)          

3.远郊交通经费补助:5000/(学校)      

4.外地学校交通费、差旅费按实施方案需求拨付

 

名师名校长名园长高级研修

20000/

 

农村地区培训者高级研修

5000/

 

京津冀合作骨干教师(校长)高级研修

15000/

 

紧缺急需

1.1500/(160学时以上)

2.1000/(50-160学时)    

3.500/生(50学时以下)

 

卓越教师工作室

30000/

 

定制合作培训

 

新教师培训

1000/生(80学时)或

100/生、天】

不含食宿,学院不能安排住宿的,可按相关标准申请校外集中住宿,必须执行政府采购。

定制合作培训

2000/生(160学时)或

100/生、天】

国培示范

1000/生(80学时)或

100/生、天】

援助性培训

1000/生(80学时)或

100/生、天】

 

 

附件5

2016年学历教育业务费定额标准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定额标准

1

教学业务费

50

2

招生奖励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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