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时间:2015-12-31
各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中共北京市纪委《关于严明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通知》(京纪发〔2015〕23号)精神,为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提出明确要求。全院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十五条实施意见,持续深入反对“四风”,着力解决不严不实的问题,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
各党总支、党支部要按照上级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强化日常管理监督,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学院纪委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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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教育学院纪委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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