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时间:2015-11-27
各党总支,各部门:
现将《北京教育学院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三个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
2015年11月25日
北京教育学院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
管理“三个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北京市纪委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意见〉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扎实推进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权力运行规范化监督和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等三个体系(以下简称“三个体系”),规范学院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本次试点工作以构建具有北京教育学院特点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为目标,围绕规范权力及其运行,努力在权力结构配置、权力运行监督、信息化防控方面有新突破,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切实提升廉政风险防控的有效性。
(二)主要任务
1.梳理权力事项。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依据党内法规、行政法规及规章,全面梳理各类职权,编制职权目录,明确职权名称、行使对象和范围、行使依据、主责部门和协办部门。各部门负责内部职权确认工作,初步编制《北京教育学院部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权力目录》(附件1)。
2.规范权力运行流程。根据编制的职权目录,按照各项权力的运行步骤,结合各单位部门已经编制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业务流程图,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附件2),确定权力运行的重要环节。加强对权力流程的监控,明确权力行使程序。将各个环节的办理职责分解到相应部门和岗位,明确办理条件、权限、时限等内容, 还要明确加强与权力运行过程相关的决策会议记录、决策文件等的管理,促进工作流程的完善。实现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痕迹管理。各决策流程中,尤其是“三重一大”事项,流程图还需明确包括集体决策事项的启动程序,包括前期论证、材料送审、征求学院办公室、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部门的意见等。
3.科学配置各类职权。研究教育系统权力运行的规律和特点,建立健全我院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权力运行机制,通过科学配置权力,加强分权制约和程序制约机制建设。流程内合理分权,将决策、执行、监督分解给不同的责任主体,重要事项都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岗位通过独立履行各项职责来完成,加强同一流程内环节之间的制约。优化相应的权力运行程序,使分权制约措施在涉权事项办理流程中得到有效落实。各部门负责编制各自的《岗位说明书》(附件3)。
4.分解落实防控责任。在科学配置权力的基础上,根据优化后的权力运行程序按照“全、准、精”的要求再次排查廉政风险点,确定重点防控环节,明确权力事项办理流程各个环节的操作规范。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将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关工作人员,做到全员防控,全过程防控。
二、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1月底之前)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在初步分析各部门的业务范围和工作特点的基础上,确定在学院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开展试点工作。
1.动员部署工作
学院召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三个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动员部署培训会,落实《北京教育学院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三个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工作,提出要求,明确任务。使试点部门教职工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三个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认识明确,思想统一。
2.明确职责并制定工作计划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试点工作由学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院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学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和推进,相关部门共同参与。
试点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三个体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试点部门需根据学院的统一安排,成立本部门的工作小组,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或指定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和落实各项工作安排,制定部门工作计划并将本部门推进试点工作的负责人、联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和工作计划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发送电子版至jjsbj@sohu.com),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完成。
(二)试点推进工作(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5月底)
本次试点工作主要任务是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在学院2010年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基础上,重点围绕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廉政风险,以科学配置权力为主线,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对分离,强化权力制约关系;发挥权力结构配置在廉政风险防控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清理确认涉权事项、分解细化办理流程,科学配置各类职权、分解落实防控责任,建立完善分权制约、程序制约和标准制约机制。
(三)总结经验(2016年5月底至暑假前)
在试点工作完成后,召开经验交流会,初步形成我院实施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在全院推进。
三、工作要求
(一)开展“三个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是我院前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延伸,也是学院今后加强学院惩防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学院部署,推动本部门相关工作任务的落实。本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将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对试点部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中。
(二)试点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规定,明确具体工作负责人员,认真梳理相关制度、填写《北京教育学院廉政风险防控权力目录》表、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本次工作形成的权力目录、流程图、岗位说明书等内容,要在学院党委会审议后重新修订。
(三)要坚持廉政风险防控与业务工作的紧密结合,坚持制度建设与信息化技术相结合,注重切合实际,敢于工作创新,不断提升廉政风险的预警和处置能力。
(四)学院纪委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工作推进情况的日常督促,适时组织开展工作培训和研讨活动。
(五)各试点部门报送材料先报送电子版,在初步审核修改后,报送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和修订后的电子版。具体报送时间由纪监审处另行通知。
联 系 人:李玲馨 宋忠志
电 话:82089120
电子邮件:jjsbj@sohu.com
附件:1.北京教育学院廉政风险防控权力目录表
2.北京教育学院权力运行流程图规范
3.岗位说明书
4.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资料汇编(另行发放)
相关附件: 京教院党发〔2015〕20号-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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