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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教育学院初等教育学院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京教院党发〔2015〕17号)

供稿: 时间:2015-06-24

 

 各党总支、各部门:

现将《北京教育学院初等教育学院机构设置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

2015623


北京教育学院

初等教育学院机构设置方案

 

为适应北京市基础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需要,加大二级学院和学科建设力度,根据初等教育阶段教师教育任务和工作实际,学院决定成立初等教育学院。

一、初等教育学院的定位及主要职责

初等教育学院以教师教育人文学院初等教育系为基础独立设置而成,是学院下属的二级学院。主要承担北京市小学语文、数学等小学教育阶段教师的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任务,并根据实际情况完成服务社会的相关培训任务。具体负责初等教育学院发展规划、初等教育常规培训项目和其他各级各类培训项目的年度计划制定、实施、管理;开展所辖专业的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落实教学、科研与学员管理工作;开展小学语文、数学等学科教师专业发展研究;开展专业、学科、课程、教材、教师队伍和文化建设等工作。

二、初等教育学院的组织架构及岗位设置

初等教育学院内设综合办公室、小学语文教育系、小学数学教育系和小学课程研究室。

人员编制数为30人。设院长1名(正处),行政副院长1名(副处),院长业务助理1名,综合办公室主任(正科)1名,小学语文教育系主任、小学数学教育系主任、小学课程研究室主任各1名。

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综合办公室管理岗位和专任教师岗位。

三、初等教育学院的基层党组织设置

保留初等教育党支部,更名为初等教育学院党支部,仍隶属于黄寺校区第一党总支。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党支部设置。

四、初等教育学院院长和行政副院长的选任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经过严格履行组织程序,初等教育学院院长由学院党委任命产生。行政副院长采取公开竞聘方式产生。

五、其他岗位聘任程序

 初等教育学院院长业务助理、综合办公室主任、小学语文教育系主任、小学数学教育系主任、小学课程研究室主任以及综合办公室管理岗位和专任教师岗位的聘任,依据学院《北京教育学院2014年教职工岗位聘任实施办法》(党发20145号)和《北京教育学院系主任聘任与管理办法》(人发20142号)执行。

六、工作安排

(一)初等教育学院院长、行政副院长选任工作于7月中旬前完成。由组织宣传部具体组织实施。

(二)初等教育学院内设机构及院长业务助理、综合办公室主任、各系(研究室)主任的聘任工作于20159月底完成。由人事处组织实施。

(三)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初等教育学院党支部及工会分会建设工作等。由组织宣传部、院工会会同人文学院党总支、工会分会组织完成。

(四)初等教育学院办公用房和办公设备配置工作于20159月底前完成。由学院统筹,国资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完成。

七、纪律要求

(一)本次竞聘上岗工作,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不允许出现违反干部管理制度提拔、使用干部的违规、违纪行为。

(二)参与竞聘上岗相关工作的人员应当严守纪律。

 

附件:1.初等教育学院筹备工作各组名单

2.初等教育学院院长职位说明书

3.初等教育学院行政副院长职位说明书

 

 

 

 

 

 

 

 

附件1

 

初等教育学院筹备工作各组名单

 

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及竞聘评审组

  长:杨公鼎

副组长:何劲松  刘枫耘

  员:郭世安      钟祖荣  杨志成  张卫光

谢志东      王远美

 

筹备工作组

  长:何劲松

副组长:刘枫耘  钟祖荣

  员:滕利君  王远美  谢志东         

    吴欣歆

 

资格审查组

  长:刘枫耘

副组长:王远美

  员:宋忠志  王艳艳  李玲馨

 

监督组

  长:卢 

  员:宋忠志  李萍萍  李玲馨

附件2

初等教育学院院长职位说明书

 

职位

基本

信息

单位名称

初等教育学院

职位名称

院长

职位级别

正处

直接上级

主管院长

职位

概述

协助主管院领导做好各项工作,负责初等教育学院的全面工作

职位

职责

职责描述

主要绩效指标

整体规划二级学院全面工作,做好每年每学期的计划与总结

制定合理的三年任期规划,制定每年每学期计划,撰写工作总结

建设高素质的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

培养1-2名后备干部;培养3-4名学术骨干和培训专家;建立稳定的兼职教师团队

全面安排初等教育的教学管理工作,提升教学质量

制定初等教育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常规管理制度;完成学院课程体系建设;完成继续教育精品课程的建设与开发;打造二级学院名师课堂;形成2-3个培训品牌

制定初等教育科研工作计划提高学院科研工作实力

完成科研工作计划的各项目标;形成教科研工作简报制度

加强初等教育文化建设与信息管理,完成工会布置的工作

按照学院工会要求完成各项工作,营造校园文化氛围;按时更新部门网页;建立培训专家资源库;建立培训学员交流平台

任职

条件

 

1.政治素质好。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自觉把“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作为思想指南和行为准则,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信念坚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2.能够正确领会学院发展定位、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学院党政各项工作部署,勤政务实,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担当,具有大局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与履职岗位相适应的政策水平、实践经验、组织领导能力、专业知识水平、创新意识和较强的执行力,在初等教育领域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5.坚持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为民服务,勤奋敬业,善于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批评和监督。

6. 应当具有驾驭全局的能力,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民主作风好。

7. 清正廉洁,遵纪守法,以身作则,不谋私利。

8.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任职资格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学院工作经历。

2.在副处岗位工作2年(含)以上,或任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5年(含)以上。

       

附件3

初等教育学院行政副院长职位说明书

 

职位

基本

信息

单位名称

初等教育学院

职位名称

副院长(行政)

职位级别

副处

直接上级

院长

职位

概述

协助院长做好初等教育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

职位

职责

职责描述

主要绩效指标

协助二级学院院长,负责二级学院的行政工作    

加强二级学院的行政管理

负责二级学院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和宣传工作    

提高教职工的思想认识    

负责二级学院的统战工作    

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负责二级学院工会工作    

开展形式多样的工会活动,做好工会工作    

协助院长做好其他工作

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

条件

 

1.自觉把“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作为思想指南和行为准则,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信念坚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2.能够正确领会学院发展定位、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学院党政各项工作部署,勤政务实,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担当,具有大局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与履职岗位相适应的政策水平、实践经验、组织领导能力、专业知识水平、创新意识和较强的执行力,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5.坚持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为民服务,作风民主,善于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批评和监督。

6.清正廉洁,遵纪守法,以身作则,不谋私利。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任职资格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学院工作经历。

2.在正科级岗位工作三年(含)以上,或任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三年(含)以上,或任系主任、二级学院院长助理、处长助理、党支部书记、团委书记三年(含)以上。

3.优先使用具有下一级两个以上岗位任职经历、优秀年轻干部、后备干部以及教学管理服务一线的干部。

备注

副院长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职责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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