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时间:2015-05-20
北京教育学院2015 年审计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和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意见的文件精神,根据《北京市教委关于做好2015年教育审计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紧紧围绕《北京教育学院2015年党政工作要点》提出的各项任务,以完善内部控制、规范财务预算管理、提高专项经费绩效为目标,不断提升学院审计工作水平,促进学院各项事业健康运行,特制订本计划。
一、开展学院内部审计工作
(一)继续开展对独立法人实体单位的法人经济责任审计
结合学院实际情况,认真贯彻2014年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北京市实施〈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办法》(京办发〔2011〕22号)和《市教委关于对校办企业内控情况进行审计评价》的通知,对学院下属独立法人实体单位的法人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促进其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杜绝挪用、挤占行为,提高学院内部财务管理水平和经费使用效益于效果,防止出现违反“收支两条线”政策和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违纪行为。不断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有效作为,切实履职尽责。
(二)进一步加强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
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的意见》(教财〔2007〕29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建设工程和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工作的意见》(京教审〔2011〕3号)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的内部控制审计监督。做好修缮工程项目的结算审计,确保招投标程序的公开公正,促进工程项目规范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项目投资效益,维护学院合法利益。
(三)进一步扩大审计的覆盖面,开展继续教育项目专项审计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对重点项目进行绩效审计,评价项目绩效,促进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对学院开展的常规、国培、委培和合作培训四类项目重点抽取几个学科,针对性的对继续教育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及管理开展绩效审计。
(四)配合完成市教委审计处布置的各项工作
根据市审计局、市教委的安排,积极配合做好对学院2015年有关专项审计工作。
二、强化审计结果利用,落实审计整改意见
积极落实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结果利用工作的意见》(京教审〔2010〕3号),针对市教委《关于北京教育学院2014年1-8月预算执行的审计意见》对我院进行的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后续审计检查。对学院2014年开展的5家法人实体单位的法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检查,做好审计结果的利用和整改,不断完善学院内部控制及法人实体的经营管理。
同时根据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结果利用工作的意见》(京教审〔2010〕3号)中关于完善整改机制、实行审计整改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研究探索符合学院实际情况的审计整改责任制,以及审计结果整改与利用的相关奖惩制度。
三、加强学院内审制度建设,开展内部控制审计
根据市政府和市教委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2011〕3号)》的要求和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财会〔2012〕21号),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机制,与专项绩效审计相结合探索开展专项内部控制审计,促进加强内控体系建设,保证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堵塞管理漏洞,防范经济风险。
四、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认真落实《北京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健全机制,合理配置资源,发挥内部审计作用。加强内审队伍建设,重视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结合开展审计工作的实际需要,支持审计人员参加各项审计培训和相关专业资格考试,,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政策水平和综合素质,不断提升学院内部审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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