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时间:2015-03-30
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 |
北 京 教 育 学 院 |
关于印发《北京教育学院“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部门:
现将《北京教育学院“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 |
北 京 教 育 学 院 |
2015年3月25日
北京教育学院“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平安北京建设的意见》(京发〔2014〕15号)、《北京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规定》(京办发〔2014〕39号)、市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深入推进高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意见》(京教工〔2011〕32号)的指示精神以及《首都高校“平安校园”创建基本标准(试行)》的要求,扎实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推动我院安全稳定工作的科学发展、协调发展、全面发展,切实做好市委教育工委对我院“平安校园”检查验收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学院“反恐防暴重平安、宣传教育促平安、列入培训为平安、各项制度保平安”的要求,围绕服务保障这个中心,牢牢抓住影响安全稳定的源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统筹兼顾、夯实基础、注重长效、服务大局的原则,不断筑牢安全基础,增强防范意识,巩固和提高我院持续和谐稳定的局面,更好应对新形势下安全管理工作的新要求、新挑战,为学院的教学、科研和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二、主要创建内容
(一)整合优化学院组织领导体系,强化对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和统筹
1. 健全完善学院、二级学院(各部门)两级安全稳定工作领导机构。认真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维护高校安全稳定工作中作用的意见》(京教工〔2010〕18号),加强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将其建成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的指挥中心、管理主体和工作枢纽。推动各级全面建立安全稳定工作小组,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促进各部门和谐稳定。
2. 积极探索推进学院保卫部门改革。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着力推动学院安全保卫、维稳、应急、综治、信访、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等工作机构的有效整合。整合工作职能,充实工作力量,加强工作统筹,提升工作效能。
3. 大力加强安全稳定工作队伍建设。全面落实《首都教育安全稳定“十一五”规划》(京教工〔2006〕17号)关于队伍建设的要求。按照工作需要足额配备学院专职保卫干部。加强保安员队伍建设和教育管理工作,提高队伍素质、促进队伍稳定。有效整合安全保卫、安全管理等各方面工作力量,为维护学院安全稳定提供有力的人员保障。各部门应明确专人负责安全稳定工作,选配一定数量的兼职干部。切实加强网络管理队伍、后勤管理服务队伍等建设,履行好安全稳定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群防群治工作优势,引导教职员工全面参与“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建立完善分类培训和交流研讨制度,学院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院安全稳定工作培训,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和一线安全保卫队伍的业务能力与水平。
4. 深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试行)》(京稳组文〔2009〕2号)。建立健全安全稳定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通过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将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和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明确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加强对安全稳定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依据具体情况进行责任查究或表彰奖励。
(二)健全完善学院维护稳定工作体系,巩固和发展校园持续稳定的局面
1. 健全情况信息搜集研判机制。依托各级组织和安全员队伍,建立渠道畅通、反应灵敏的安全稳定情况信息动态搜集网络,加强对安全稳定形式的综合研判,及时发现有关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和行动性、内幕性信息,做好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掌握工作主动。
2. 加强和改进学院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及时掌握、定期分析教职员工的思想动态,密切关注广大教职员工对国内外重大事件和社会热点的反映,主动开展正面教育引导工作,增强教职员工维护稳定意识,筑牢维护稳定的思想基础。大力加强师德建设特别是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教职员工切实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职责,做培训学员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3. 不断巩固学院意识形态领域主阵地。牢牢把握党对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加强对课堂、论坛、讲座、研讨会和网络、涉外交流合作项目以及外籍教师和留学生的管理,落实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确保学院意识形态阵地巩固、导向正确。认真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重点人群帮教管理与稳控工作的意见》(京教工〔2010〕57号),《关于教育引导高校师生正确认识宗教问题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意见》(京教工〔2011〕27号)等文件,突出教育引导、管理规范、依法处置等关键环节,全力挤压敌对势力活动空间,有效抵御各种邪教以及境外利用宗教和非政府组织的渗透。
4. 建立完善平战结合、注重常态的维护稳定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加强常态条件下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要求,抓好安全稳定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认真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切实做好敏感期高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意见》(京教工〔2010〕58号),确保敏感时期校园平稳。认真总结实践经验,深化细化常态条件下与敏感时期校园防控模式,形成平时战时有机结合、有效转换的稳定工作机制。
(三)建立涉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全力化解各种矛盾和问题
1. 建立关心教职工思想、生活、工作机制。积极拓宽民主沟通渠道,开展富有特色的文化、体育、谈心交心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及时了解、掌握教职工的所思所想、基本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化解排除各种矛盾和隐患,解决好教职工的实际问题,创建风清气正、和谐顺畅的工作氛围。
2. 建立重大事项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认真贯彻《北京市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京办发〔2010〕24号)精神,研究制定学院重大事项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实施细则。在出台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和立项重大工程项目时,把稳定风险评估纳入决策程序,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矛盾。建立完善教职员工利益诉求表达和协调机制,切实解决好涉及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
3. 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效防止问题积累和矛盾升级。重视做好学院信访工作,动员各级部门和组织尽最大努力解决信访问题,维护好教职员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特别要加强涉及群体性问题的排查,动态更新工作台账。严格落实矛盾纠纷分级挂账销账和领导包案制度,限期督办解决。加大对重大矛盾和疑难问题的攻坚力度,落实稳控责任和措施,确保矛盾不上交、不转移、不引发影响稳定的问题。加强对典型案例的研究,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和改进相关领域工作。
(四)建设校园综合防控体系,不断提高整体防控水平
1. 持续推进科技创安深化工程。全面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关于全面加强高校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的意见》(京教工〔2009〕29号),加强技防设施设备建设、管理、使用、运行维护和值机人员上岗培训,加大经费保障和制度措施落实力度,确保学院技防系统稳定可靠运行,为维护教职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和校园治安秩序良好提供有利支撑。
2. 完善以网格化、等级化为核心的校园综合防控模式。根据院内教学、办公和生活等不同区域的特点,合理划定管理网格,明确网格管理的责任人员和职责任务,强化网格防控能力。进一步细化“常规”、“加强”、“超常”三个等级的划分标准与响应措施,制定相应力量配置方案,根据不同时期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需要,适时启动相应防控等级。对各种防控对象、要素实行有效管理,推进管理防控工作精细化。
3. 建设“平安校园”管理服务中心。在学院总值班室、技防中控室等基础上,进一步整合资源、统筹力量、优化功能,在安全保卫处建立集网络时时监控、突发事件处理、车辆管理以及安全教育于一体的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对校内人、车、地、物、事、组织等重点防控对象和防控队伍、防控预案、防控措施的信息化管理,不断提高基础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
(五)完善学院安全教育、管理和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减少不安定因素
1. 深入开展法制教育与安全教育。以法律基础课为主渠道,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培训学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制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完善安全教育的内容和体系,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结合培训学员日常生活和身边的生动案例,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安全教育覆盖到每一名培训学员和教师。不断提高技能培训、应急演练等实践环节在安全教育中的比重,重视运用校园网、宣传橱窗等有效手段丰富安全教育的途径和形式,切实增强广大教职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2. 全面强化校园安全管理与综合治理。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标准,规范建设学院消防、交通、安全生产、饮食卫生、危险物品管理等基础条件设施。大力加强学院高层建筑消防能力建设。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和管理防范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动态更新工作台账,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完善并严格落实学院大型活动审批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学院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登记、备案、核销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服务到位、管理有序。认真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首都综治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高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的意见》(京教工〔2010〕51号),发挥综治平台优势,积极推进学院及周边环境秩序问题的解决。
3. 加强和改进校园网络管理。推进学院网络资源和工作力量整合,建立统一的网络管理体制,对学院各级各类网站、论坛、信息系统实施有效管理。创新管理理念,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监管责任,探索网络管理新模式。建立网络违法有害信息检查清理机制,净化网络环境。重视网络社情民意,妥善应对网络舆论热点。加强校园网络管理和引导队伍建设,引导校园网民理性思考、文明发言、有序参与,营造健康网络舆论环境。
4. 做好困难群体的服务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安全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意见》(京教工〔2010〕59号),健全完善对困难教职员工和培训学员的关怀帮扶机制,全面做好教职员工和培训学员的安全工作。深入了解掌握在工作、生活、学习、心理等方面存在问题和困难人员的情况,采取解决实际问题与解决思想问题相结合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做好帮扶工作。扩大心理素质教育覆盖面,增强教职员工和培训学员调适情绪、缓解压力、克服困难、承受挫折的能力,努力预防和干预心理危机事件发生。
5. 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严格落实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要求,建立专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学院保密工作。对涉密人员、涉密载体、保密要害部位、涉密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实行台账式管理,按规定落实监管责任。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普及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知识技能。经常组织开展保密工作专项检查,切实强化重要领域、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保密责任和措施。重视网络保密管理,加强校园网络信息保密审查和监管,杜绝失泄密案件发生。
(六)健全完善校园应急处置体系,提高突发事件现场处置能力
1. 健全完善学院应急处置体系。修订完善学院突发事件应急总体预案及专项预案,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健全应急队伍,准备好必要的应急物资和器材装备。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和专项培训,督促有关部门和岗位人员掌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职责和流程,提高应急反应能力。结合学院实际,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院性应急演练,不断提高突发事件现场处置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按规定程序做好信息报送和事件处置工作。
2. 积极预防、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加大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着力把苗头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紧紧抓住群体性事件发生初始阶段这一最佳处置时机,进一步研究完善工作预案、处置程序和处置原则,最大限度减少群体性事件的社会影响和现实危害。加强对教职员工群体性事件特点规律的研究,加强对学院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稳定人员的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主要成员:
组 长:杨公鼎、何劲松
副组长:刘枫耘、郭世安、卢晖、钟祖荣、张彦春
杨志成、张卫光
成 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成立“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平安校园”创建的日常工作。主要成员:
主 任:张卫光
副主任:滕利君、王远美、佟德仲、邸磊、孟令惠、谢革利
成 员:各二级学院行政副院长、各部门、学院直属单位和法人实体负责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
“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组:
1. 筹划协调组:
组 长:佟德仲 副组长:李亚杰、徐哲明
主要任务:①督促协调计划制定、方案拟制及工作任务分解等
②落实座谈、问卷调查相关人员的协调、辅导
③各项工作间的总体协调
④督促指导“平安校园”创建汇报片脚本撰写与制作
⑤督促“平安校园”创建各类支撑材料收集、整理和汇总
⑥督促指导编写支撑材料总目录
⑦指导实际操作演练等工作
⑧领导督查小组工作
2. 宣传组:
组 长:王远美 副组长:王艳艳
主要任务:①撰写学院“平安校园”创建汇报材料
②撰写上报学院“平安校园”创建特色材料
③撰写上报学院自查自评报告
④“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中的宣传、校园氛围的营造
⑤创建工作中的影像记录
3. 秘书组:
组 长:曲静 副组长:刘志林
主要任务:①搜集、整理学院各部门和二级学院支撑材料
②制作支撑材料总目录
③落实汇报场地、座谈场地以及文件审阅场地的布置
④“平安校园”创建中相关信息的报送
4. 实际演练指挥组:
组 长:佟德仲 副组长:孟令惠、王增强
主要任务:①策划准备相应的实际演练工作(消防、突发事件、应急疏散等)
②指挥组织实际演练全过程
③与信息管理与服务中心协调完成安全汇报片制作
四、阶段任务
1. 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3月下旬前)
召开“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由学院主要领导对“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进行全院性动员部署。
2. 学习宣传阶段(2015年3月下旬)
(1)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对照《北京教育学院“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方案》和《首都高校“平安校园”创建基本标准(试行)》进行认真学习、梳理、研究、落实。
(2)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落实到每一名教职员工,各部门按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明确的测评要素和工作要点,按照时间节点,区分任务,抓好落实。
(3)各二级学院制定本部门“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合理分工。并于4月20日前将本部门工作方案报“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aqbwc@sina.com)。
3. 深入创建阶段(2015年4月上旬至2015年5月下旬)
(1)根据《首都高校“平安校园”创建基本标准(试行)》和学院“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任务分解书,各部门认真梳理总结三年来的工作做法、具体措施、工作成效与基本经验,排查本部门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与薄弱环节,研究改进措施并严格抓好落实。
(2)根据“平安校园”创建标准要求,各部门根据学院实际情况,针对性的开展实操技能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
(3)结合实际,学院成立“平安校园”创建督查小组,负责创建过程中的工作指导和检查。
4. 自查自评阶段(2015年5月下旬至6月中旬)
(1)在开展深入创建的基础上,各部门根据创建“基本标准”组织力量进行全面自查,进一步总结梳理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并进行整改落实,为学院“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申请达标检查验收做好准备。
(2)在此期间,学院“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督查小组将根据《首都高校“平安校园”创建基本标准(试行)》对各部门 “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全面达标评估检查验收。
5. 申报迎检阶段(2015年6月中旬至6月下旬)
按照上级的要求和时间节点,全面做好迎接初次检查的准备,并向北京市委教育工委验收检查组申报检查验收。
6. 巩固提高阶段(2015年6月下旬至10月)
根据初检专家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整改和提高,补充完善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强化工作措施,不断筑牢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防控体系。
7. 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10月)
在人员、物资、场地、材料、实际操作等方面做好全面准备,高标准迎接北京市委教育工委检查组的检查验收。
8. 总结表彰阶段(2015年11月)
(1)总结梳理 “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
(2)大力表彰在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树立积极的工作导向,不断推进学院的稳定发展和校园的长治久安。
五、工作要求
“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按照学院党委“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确保落实”的要求,全院各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到实处。
1.高度重视
“平安校园”创建是保障我院事业发展、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事关每个部门、每个人,各部门都要把“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纳入部门的议事日程。
2.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亲自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分管领导要承担起直接责任,抓好组织协调与具体工作落实,明确创建工作的具体方案和措施,落实责任分工,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清晰开展,落到实处。
3.广泛宣传动员
(1)大力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人人共建、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把“平安校园”创建作为学院创先争优评比的重要内容,发挥广大党团员的引领示范作用,把广大教职员工热情凝聚到创建“平安校园”的实际行动中来。
(2)各部门确定一名信息员,负责与 “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办公室的日常联络工作。
4.抓好推进落实
结合教学和行政日常工作,统筹抓好“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各部门按照学院统一部署,把“平安校园”创建任务逐项分解,逐条落实,确保工作质量。
附件:北京教育学院“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表
相关附件: 京教院党发〔2015〕6号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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