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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关于庆祝建党93周年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京教院党发〔2014〕6号)

供稿: 时间:2014-06-10

各党总支、党支部、各部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3周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我院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树立典型,表彰先进,鼓励广大党员积极进取,踊跃投身于学院改革发展的各项任务之中,全面推进我院的基层党建工作,学院党委决定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工作,现将评选表彰活动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工作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为做好评选表彰工作,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审议上报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事迹材料,汇总各方面的意见,提出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建议名单报学院党委审批。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宣传部。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 马宪平

副组长: 刘枫耘

  : 王远美   宋忠志             胡淑云

        陈雁飞   李永莲             李奇颖

二、评选范围和名额

先进党支部的评选范围是:全院56个党支部。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是:在全院党员中产生,2014530日组织关系隶属学院的正式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是:党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党支部书记、专职党务岗位的干部(包括党委办公室、组织宣传部、纪监审工作人员、离退休处专职干部、工会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党员干部、安全保卫处负责思想政治工作为主的党员干部、学院专职计划生育党员干部、学院专职信访干部和团委负责人)。

本次评选先进党支部的比例为20%,计划评选先进党支部11个,其中在职党员党支部9个,离退休党员党支部2个;评选优秀共产党员的比例为全体党员人数的5%,计划评选32人,其中在职党员16名,离退休党员16名;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比例为全体党务工作者人数的10%,计划评选10人,其中在职党务工作者8名,离退休党务工作者2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

各党总支推荐的北京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候选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分别作为学院先进党支部候选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本次评选不再重复推荐,候选名额占本总支的名额。

三、评选基本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评选要求

1.党支部坚强有力。深入贯彻和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院的各项决定。结合学院的中心工作,按照学院党委和所属党总支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支部书记政治业务素质好、威信高,支部班子健全、团结进取、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党员队伍过硬。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较好。注重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培养教育。

3.工作机制健全。支部制度完善,工作规范,学期初(或年初)有计划,学期末(或年终)有总结。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制度和每学期一次民主生活会制度。按时缴纳党费,《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规范认真,组织发展工作有成效。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和本部门中心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本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

4.党风廉政建设措施到位,党支部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支部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团结协作,得到党员和教职工的拥护。严格执行学院的规章制度。本支部的党员、干部未发生违纪违规现象。

5.工作业绩优良。能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带领党员干部和广大教职工为学院发展贡献力量,工作成绩较突出。

6.教职工反映良好。党群关系较为密切,党支部在教职工中有较高威信,党员教职工在师生中有良好形象。

离退休党员组成的党支部还应当按照上级要求,党支部活动有主题、有特色,积极开展“学习工程、健康工程、乐为工程”活动,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党员意识强,在本职岗位上、刻苦钻研,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和工作能力。在各项培训任务和重大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明显;

3.宗旨意识强,密切联系群众,严格要求自己,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顾全大局,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真心服务群众,得到群众广泛认可;

4.弘扬正气,坚持立德树人,恪守职业道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作斗争。坚持节俭养德,带头厉行节约;

5.完成2013年党员在线或干部在线学习任务。

离退休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应当结合离退休老同志的实际情况,着重按照是否认真践行中组部提出的“学习活动好、教育子女好、家庭关系好”的“三好老干部”的要求;是否因地制宜,主动作为,关心支持单位的各项工作;是否保持并发扬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从自身实际出发,力所能及地发挥作用等要求进行评选。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在符合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热爱党务工作,钻研党建业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较大成绩;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在党员和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累计从事党务工作3年以上。

四、评选办法和时间要求

(一)推荐评选阶段(617日前)

先进党支部的评选,由党支部对照评选条件自行向所在党总支申报,各党总支自行组织评选后,按照规定指标确定推荐党支部,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党委会讨论通过。

推荐在职优秀共产党员,应重点向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的共产党员倾斜。评选工作以党总支为单位,发挥每个党支部的作用,充分尊重每名党员的权利,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各党总支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做到宁缺勿滥。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不重复表彰。

离退休先进支部的评选由离退休党总支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按照规定指标和时间将推荐意见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党委会讨论通过。

各党总支要多方面听取党员、师生和群众的意见,要把评选推荐过程,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激励先进、鼓舞士气的过程,形成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

推荐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须填写《先进党支部申报和审批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见附件234)。推荐材料要求简明扼要,突出先进事迹,特别是典型事例,字数在1500字以内,均用A4纸打印1份,并于617日(星期二)之前交到组织宣传部(电子稿发送于zzb9110163.com)。

(二)领导小组评选阶段

1.618日召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提出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表彰建议名单,同时听取纪监部门的意见。

2.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表彰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提交党委会审议通过,并进行公示。

五、表彰

表彰分两次进行。初定于 626日(星期四)在黄寺校区南楼六层报告厅召开在职全体党员大会,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离退休党总支的表彰活动拟定于71日(星期一)召开。学院将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事迹材料汇编成册,同时通过校内宣传栏、校园网等进行宣传,激励先进,树立榜样, 弘扬正气。

各党总支应在 “七一”前后,集中一段时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对此次评选出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号召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及师生向他们学习,以崭新的精神面貌投入到学院的培训事业之中。

 

附件:1.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先进党支部申报和审批表

3.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4.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     

                                                                          2014610日      

      


相关附件: 党发[2014]6号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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