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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教育学院办公用房调整指导意见(京教院国发〔2014〕2号)

供稿: 时间:2014-04-21

按照《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2014年机构调整和基层党组织设置方案>的通知》(京教院党发[2014]3号)的文件精神,参照国家计委《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根据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要求以及新一轮干部和全员聘任的实际情况,我院将对办公用房进行适当调整,指导意见如下:
一、调整原则
(一)总体布局保持稳定,局部进行调整。
(二)根据各部门功能,划分相对集中的办公区域。
(三)依据上级文件规定,根据不同岗位,规范办公用房标准。
(四)依据各部门人员编制,配置办公用房,实行扁平式管理。
(五)各部门自行使用的各类型会议室、讨论室纳入学院统一管理,共享使用。
(六)清理库房,扩大学院办学及办公空间。
(七)各类办公用房,由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统一管理。
二、办公布局
(一)黄寺校区所属部门
学院办公室、组织宣传部、纪监审处、安全保卫处、离退休工作处、工会、人事处、财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科研处、教务处、信息管理与服务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处、总务处、教师教育人文学院、信息技术与职业教育学院、图书馆、首都基础教育人才科学研究院、教育部“国培计划项目办公室”(合作培训办公室)、教师培训办公室、北京市基础教育党建研究中心,共21个部门。
(二)中轴路校区所属部门
干部培训办公室、北京市督学研修中心、校长研修学院、《北京教育丛书》办公室(编辑部)、《中小学管理》杂志社,共5个部门。
(三)黄化门校区所属部门
体育与艺术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共2个部门。
(四)文兴街校区所属部门
教师教育数理学院、国际语言与文化学院,共2个部门。
三、组织机构
成立办公用房调整工作小组,负责落实办公用房调整方案,解决搬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具体成员为:
组长:许志矛
成员:滕利君 宋忠志 吴 珊 谢革利
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处。
四、调整意见
办公用房调整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主要解决处级干部办公及新增机构办公问题,第二阶段根据各部门内设机构的情况及人员编制,按标准配置办公用房,待全员岗位聘任结束一周后,调整到位。
(一)处级干部基本标准和房间配置
处级干部使用面积人均12平米,原则上,副处级干部不安排单间办公。具体安排见附件。
(二)新增机构办公区域
1.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黄寺校区综合楼207房间(原医务室),北楼307暂由王振先使用,待赴塞浦路斯大学孔子学院任职后可腾空(另行安排使用)。
2.信息管理与服务中心:集中在黄寺校区综合楼十层办公。1003房间作为中心主任和总监办公室,将远程教育中心由三层305、307房间搬至十层1002房间。
3.信息技术与职业教育学院:集中在黄寺校区综合楼九层办公。915作为院长办公室,913作为副院长(2人)办公室,将计算机系由十层搬至九层。
4.学前教育学院:集中在黄化门校区办公
5.首都基础教育人才科学研究院:集中在黄寺校区综合楼十层办公。1011房间作为院长办公室,1010房间作为副院长办公室。原南楼202督导室调到综合楼,待人员编制确定后配置办公用房,其余办公房间根据下一步定编情况协调解决。
6.教育部“国培计划项目办公室”(合作培训办公室):集中在黄寺校区北楼三层办公。308作为主任办公室;324作为副主任办公室;309作为工作人员办公室。
(三)其余机构办公用房整合调整
1.教务处:105作为副处长(2人)办公室,腾空103房间(另行安排使用)。清理南楼五层511、516房间(教务处档案室和库房),清理后腾空511房间,恢复为工作室,保留516房间作为档案室。
2.总务处:114房间里间作为副处长(主持工作)办公室,外间作为工作人员办公室;115房间作为副处长、基建负责人办公室;113房间作为专项事务办公室。
3.组织宣传部:201房间作为部长办公室;202房间、302房间作为副部长及工作人员办公室;221房间作为机关党总支办公室;腾出223房间、320房间。
4.学院办公室:213房间作为副主任(2人)办公室;223房间作为工作人员办公室;腾空325房间(另行安排使用)。
5.教师培训办公室:清理301房间资料,将资料移至325房间;腾出324、308、309房间。
6.图书馆:504房间里间作为馆长办公室;腾空503房间(另行安排使用)。
7.教师教育人文学院:709作为副院长(2人)办公室;新疆和田项目办公室由914房间调至802房间。
8.教师教育数理学院:集中在文兴街校区主楼二层办公。205房间作为院长办公室;201房间作为副院长(2人)办公室。
9.国际语言与文化学院:集中在文兴街校区主楼一层办公。105房间作为院长办公室;101房间作为副院长办公室(2人)。
10.校长研修学院:613房间作为院长办公室;615房间作为副院长(2人)办公室。
11.干部培训办公室:612房间作为主任办公室;606房间作为副主任与工作人员办公室。
(四)其余相关问题
1.黄寺校区综合楼902房间现为校长研修学院的学校发展研究所和德育研究所、903房间为教师教育人文学院的教师专业发展研究所、910房间为职业教育学院职业教育研究所,根据学院统一安排和功能整合,房屋暂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收回,待下一步另行安排使用。
2.收回南楼201(原外语系)房间,在黄寺校区南楼统一设立校区教师休息室,201房间为“文兴街校区教师休息室”、202为“中轴路校区教师休息室”、302为“黄化门校区教师休息室”,由国有资产管理处配备相关设备和家具,供院外校区教师临时休息使用。
3.南楼二层210现为高等教育学会教师教育分会使用,待收回。
4.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清理南楼四层401、402、405、408现存放课桌椅,清理后恢复为讨论室或教室。
5.综合楼801房间现存放原院史馆礼品,待将礼品分放到各校区后可腾空(另行安排使用)。
五、相关要求
(一)请各部门负责人组织好办公用房调整工作,根据学院统一要求,尽快调整到位。
(二)涉及到部门整合和新增机构的办公用房,由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协助各部门做好搬迁工作,确保设备、家具完好无损。
(三)其他问题须报办公用房调整工作小组,各部门不得擅自进行办公用房的调整。 
 
附件:北京教育学院中层干部办公用房情况一览表 
 
                           2014年4月18日


相关附件: 北京教育学院中层干部办公用房情况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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