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2013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进一步把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按照北京市委教育纪工委《关于开展2013年北京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的通知》和《北京教育学院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京教院党发〔2013〕4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13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自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工作责任和任务分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结合部门实际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贯彻落实党风党纪法规制度,强化权力制约、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认真落实学院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北京教育学院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京教院党发〔2013〕4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各牵头和协办单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健全完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情况。
(三)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市委十五条意见精神,制定并实施本部门贯彻落实措施,改进文风、会风、学风、工作作风的情况;结合本部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纠正“四风”问题的情况。
(四)认真落实学院党(院)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党(院)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各党总支、各部门实行党(院)务公开工作的覆盖率和工作质量成效,确保公开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全面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情况。
(五)大力开展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的情况以及收集、保存的相关资料归纳汇总情况。
(六)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的情况。
二、自查工作责任人
(一)全体院领导;
(二)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
(三)承担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的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负责人。
三、开展自查工作要求
(一)各分管院领导和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组织自查
工作;
(二)各部门的书面自查总结经分管院领导审阅后并加盖部
门公章于12月19日下班前与支撑材料一起报送至学院纪监审处(黄寺校区北楼306,联系人:李玲馨,电话:82089120);
(三)学院将在各部门自查工作基础上,组成由党委书记、纪
委书记牵头的检查组于12月底对部分部门进行抽查。
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
201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