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学院关于开展
“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进一步用好管好
教育经费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进一步用好管好教育经费的通知》(教财〔2013〕3号)和《北京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进一步用好管好教育经费的通知》(京教财〔2013〕2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提高学院财务管理水平,管好用好教育经费,进一步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结合我院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
为了加强管理,确保“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取得成效,学院成立 “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
(一)组织机构
组长: 李 方
副组长:卢 晖、钟祖荣、杨志成
成员: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二级学院院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财务处(核算中心)、纪监审处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杨禾、宋忠志
(二)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的有关文件精神,对活动进行具体组织、指导、协调和实施,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常规管理,不断提高教育经费管理水平;推进监督管理,不断完善教育经费保障制度;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及服务水平。
二、广泛宣传,营造有利于管好用好教育经费的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校园网、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财务处(核算中心)和组宣部要加大对相关财经制度、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增强教职工的财经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营造依法管财、科学理财、节俭用财、讲求效益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制度,依法规范学院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根据新出台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等文件,结合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对学院相关制度开展自查并及时修订、完善学院相关制度及工作流程。
(一)重点完善经济责任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教育经费管理制度。
(二)深化会计基础管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三)推进财务管理信息化、网络化建设。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学院财务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公务卡使用与监督管理。及时向各部门公布本年度经费收支情况,提高财务工作的透明度。按照市财政和市教委的要求,做好预算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控及报告工作。
四、依法管理,认真做好教育经费管理的日常工作
(一) 提高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确保重点、厉行节约、公开透明、注重绩效”的原则编制学院预算,各部门要坚持勤俭办学思想,根据学院下达的经费指标,统筹安排经费支出,并保证“三公”经费继续实行零增长。同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使用绩效管理,提升教育服务水平。
(二)加强收支管理。学院的所有收支均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收入“体外循环”;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按规定程序办理票据领用、缴销手续;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规范各类采购行为;严禁虚开发票套取资金;严禁将单项支出金额化大为小、化整为零,逃避正常签批、政府采购等手续;加大往来款清理力度。
五、加强监管,切实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管理水平
坚持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并举,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的财务监督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预算执行的经费额度控制制度,深化项目经费管理的全过程绩效考评制度,加强项目经费执行的中期检查和结果考评、问效,自觉接受内部审计监督。将学院所有经济活动纳入审计范围,强化内部审计“审查、指导、整改、提高”的职能作用,建立并落实院内审计结果通报、公告制度,根据审计意见认真做好整改。依法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物价、税务等部门的专项监督,切实提高学院教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水平。
六、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财务人员整体素质
采取多种方法和途径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教育。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二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真正树立起为教职工服务的意识;三是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有关会计工作的各类培训。深入学习新修订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准确理解和把握,全面了解制度内容,做到熟练应用、严格执行。按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安排好学习计划,保证会计人员的学习时间和质量,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全面提升经费使用和管理专业化水平。
北京教育学院
201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