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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关于2013年开展“三育人”标兵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京教院党发〔2013〕7号)

供稿: 时间:2013-06-09

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加强学院教职工队伍建设,弘扬“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优良传统,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育人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甘于奉献,充满活力的教职工队伍。学院党委决定在9月份教师节召开庆祝表彰大会,开展“三育人”标兵评选表彰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三育人”标兵评审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
组 长:郭世安、卢  晖
成 员:谢志东、冯 华、王红樱、滕利君、余 新
石 、陈雁飞、孟令惠、朱宝利、刘 楠
韩永江、李永莲、毛正才、吴 润、李春艳
陈寒墅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工会。
二、评选范围及办法
学院在岗一年以上的教职工均可作为评选对象。评选表彰的比例为全院教职工总数的3%,根据工会分会会员人数,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分配指标,本次分配指标不足“五入”的分会,舍去部分计入下次分会指标。评选出的标兵中教师比例不低于50%。评选由各党总支牵头,以分会为单位,组织教职工根据“三育人”标兵条件和推荐名额进行民主推荐(见附件1)。推荐人选应在征求同级党组织、行政的意见后,将人选名单报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汇总评议上报的标兵人选后,报请学院党委研究审议,确定“三育人”标兵人选,并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学院将于2013年教师节召开表彰大会,向“三育人”标兵颁发证书和奖金。
三、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
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为人师表,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管理与服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一)教书育人标兵
1.刻苦钻研,开拓创新,不断探索实践教育教学改革的方法和途径,并取得显著的教学和科研成果。
2.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教风,能够将育人融入教学之中。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做他们的良师益友。在行为举止上做师生的楷模。
3.谦虚谨慎,团结协作,勇挑重担,积极为学院改革发展献计献策。
(二)管理育人标兵
1.勤奋学习,积极探索,钻研本岗位业务。开拓精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强。
2.坚持原则,诚实守信;求真务实,公平公正;服务意识强,服务水平高。
3.大局意识强,敢于承担责任,在本职工作中得到普遍赞誉。
(三)服务育人标兵
1.钻研本岗位业务,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较强的工作技能。
2.服务意识强,举止文明礼貌,勤俭节约,热情周到、优质高效地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3.具有大局意识和团队精神,关心集体,团结协作,技能娴熟,得到普遍赞誉。
四、时间安排
(一)6月26日前,各分会将“三育人”标兵推荐人选名单及每人1000字以上的事迹材料(填写附件2)报工作小组办公室。
(二)7月初,适时召开工作小组会,审核材料,提出建议名单上报党委。
(三)党委研究审议后将名单进行公示。
(四)对“三育人”标兵的事迹进行宣传。
   
附件:1.2013年“三育人”标兵推荐名额指导分配表
2.北京教育学院      年“三育人”推荐表
 
 
        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

                                                                                                201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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