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时间:2012-11-27
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
北 京 教 育 学 院
关于做好2012年度处级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部门:
根据学院党委的统一部署,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2年度处级干部考核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处级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马宪平、李 方
副组长:刘枫耘
成 员:郭世安、卢 晖、钟祖荣、许志矛、张彦春、
杨志成、谢志东、冯 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组织宣传部。
二、考核对象
2012年12月在岗的全体处级干部。
三、考核主要内容和形式
(一)撰写述职报告(或工作总结)
全体处级干部应当根据岗位职责和重点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认真撰写年度个人述职报告,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总结。述职报告要实事求是,并对成绩不足作出客观评价,字数在3000字以内。
院外挂职和退居二线的处级干部撰写工作总结。
(二)填写考核登记表
全体处级干部每人填写《北京教育学院2012年度考核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详见附件)。
《登记表》可以到人事处网站下载,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并在个人总结栏内签名,不得附页。
(三)个人述职
1. 各部门处级干部在本部门全体人员中述职。院外挂职干部和退居二线的处级干部不进行述职。
2.领导小组委派专人参加处级干部的述职会。各部门要邀请主管和联系的院级领导参加本部门处级干部的述职会。
3.述职时间部门负责人15分钟,其他处级干部10分钟。
(四)民主测评
1. 各部门召开民主测评会对处级干部进行测评,参加人数应当不少于本部门人数的五分之四。对院外挂职干部和退居二线的处级干部不进行测评。
2.民主测评采取填画测评表的形式进行,分为总体评价和分项目评价两部分。总体评价是对处级干部在各个方面的综合评价,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分项目测评的内容分思想素质、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五个方面,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进行评价。参加测评人员结合每位处级干部的述职情况和工作实际,认真填写《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处级干部考核测评表》(以下简称“《测评表》”),对处级干部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3.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发出、收回《测评表》,同时收取每位处级干部的《登记表》(一式两份)。
4.《测评表》统一汇总到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宣部),由专人进行统计,按照权重计算出测评分数。
四、考核分值的计算和考核结果的确定
(一)测评分值的计算
按照部门处级干部设置情况,分别设置考核权重。院级领导、部门人员、部门其他处级干部(含退居二线的处级干部)和本人权重分别为3:5:1:1。如仅有1名处级干部的部门,院级领导、部门人员和本人权重分别为3:6:1。
(二)考核结果的确定
1.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
2. 考核测评分数向党委会汇报后,由各部门主管院领导结合干部日常实际工作表现,提出考核意见,推荐考核优秀人员。
3. 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测评分数、干部培训完成情况和组宣部日常管理的有关数据统计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全院处级干部考核等次建议方案,由党委会确定最终考核结果。院外挂职和退居二线处级干部的考核结果由党委会直接研究确定。
五、考核工作时间要求
(一)请各部门于2012年11月29日(周四)下午4:00前,将召开处级干部述职大会的时间和地点通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2089235)。
(二)各部门应当在2012年12月11日(周二)前完成处级干部述职和测评工作。
六、考核工作要求
(一)处级干部的考核工作由领导小组组织,党委组宣部负责具体实施,纪监审处对考核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二)各部门应当认真组织处级干部考核工作。述职报告(或工作总结)的电子版请于部门召开述职大会前一天发到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zzb9110@163.com),《登记表》于述职大会当天交给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
(三)参与考核工作的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实施考核。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泄露影响考核工作的相关信息。
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
北 京 教 育 学 院
2012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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