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时间:2012-09-05
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
关于评选表彰2010~2012年创先争优
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做好创先争优活动的总结工作,巩固创先争优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学院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按照市委教育工委的工作部署,学院党委决定开展2010~2012年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推先进、学先进、创先进,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现就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和范围
拟评选和表彰学院2010~2012年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14个,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18名。
根据同部署同表彰的要求,我院所有党支部和在职、离退休中共正式党员可以参评。现任的院级党员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标准
我院2010~2012年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标准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按照上级和学院党委工作部署,结合本支部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取得明显实效,模范做到“五个好”,即:领导班子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党员意识强,在本职岗位和重大活动中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初步形成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工作业绩好,坚持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方法得当,措施得力,本部门各项工作成绩显著;群众反映好,党组织在教职工中的威信高,党员在教职工中的形象好,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我院2010~2012年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标准是:认真参与创先争优活动并取得较为突出的工作成绩,模范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学习意识强,肯于钻研;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成绩;带头服务群众,热心帮助教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服务意识强,得到师生广泛认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院纪院规;带头弘扬正气,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诚实守信,正义感强,公道正派。
离退休党支部和离退休党员的评选以《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京教院党发〔2010〕7号)中的要求与标准进行评选。
三、评选表彰方法步骤
(一)成立评选小组
评选表彰工作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评选小组”),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具体实施。评选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组宣部。评选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马宪平
副组长: 刘枫耘
成 员: 谢志东、滕利君、石 瑒、王远美、刘 楠、
胡淑云、王卫则、陈雁飞、李 凌
评选工作采取全体党员酝酿推荐提名、评选小组提出表彰建议名单、学院党委讨论通过的方式进行。
(二)基层推荐
定于
各党总支按照《北京教育学院2010~2012年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各党总支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在本党总支范围内进行等额推荐,自下而上地层层做好推荐工作,逐级上报推荐结果。各党支部要召开吸收群众参加的党支部扩大会议,结合创先争优领导点评和党支部整改活动,在对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情况进行评议的基础上,对照我院2010~2012年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提出推荐对象。
各党总支应当在本总支各党支部酝酿推荐的基础上,提出本党总支的推荐名单,于
(三)评选表彰
评选小组研究提出表彰对象建议名单,提交院党委会研究确定后,进行公示。初步定于
四、组织领导
我院2010~2012年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活动是深化创先争优活动、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的重要内容,各党总支、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评选表彰活动顺利进行。同时,要认真把握评选标准,注重工作实绩,注重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经得起检验。评选过程中,要把评选表彰活动作为一次深入学习、系统总结的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校园网、宣传栏等媒体,广泛宣传评选表彰活动和先进典型事迹,积极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各党总支、党支部和广大党员要通过评选表彰活动集中开展一次“学先进、见行动”活动,通过事迹宣讲、座谈交流等方式,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向评选表彰的先进典型学习,以更加昂扬的精神风貌、更加突出的工作业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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