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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京教院党发[2012]9号)

供稿: 时间:2012-09-05

 

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2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民主评议制度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丰富创先争优活动内容的具体体现。根据《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关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规定》(京教院党发〔200727号)精神,为做好2012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目标,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组织全体党员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的情况,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八项义务”和党的干部的“六项基本要求”进行总结评议,并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党性,提高党员素质,不断增强党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在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中更好地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评议内容

民主评议党员除按照党员的“八项义务”和党的干部的“六项基本要求”进行评议外,还应包括以下几个条件:

(一)是否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用之武装头脑,指导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管理服务工作。

(二)是否积极参加组织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思想作风,做到思想和行动与时俱进。

(三)是否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为群众服务的思想,根据新形势、新情况,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尽心尽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排忧解难,做广大群众的贴心人。

(四)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正确处理全局和局部、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关系。

(五)是否具有党性原则,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努力学习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和依法办事的模范。

(六)是否坚持清正廉洁、艰苦奋斗,以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和人格力量影响和带动群众。

(七)是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坚持不懈地刻苦学习科学理论和现代科学技术,不断掌握做好本职工作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积极投身于学院的事业发展中,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管理服务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评议程序

在学院党委和党总支的领导下,党员民主评议按照以下几个步骤进行。

(一)积极准备

各党总支、党支部可结合创先争优总结和领导点评工作开展民主评议。要针对本总支、本支部党员队伍的实际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召开党支部书记会议,作出具体安排,提出明确的要求和做法。各党总支、党支部要提前通知本部门联系领导及党支部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会。对临时性外出而不能按时参加的党员,应在他们返校后进行补课。

(二)广泛动员

各党总支或党支部要召开党员大会,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进行思想动员和工作部署,使广大党员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积极参加评议。

(三)深入学习

各党总支可采取自学、集中学、上党课、重温入党誓词等方式,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市委、市委教育工委的有关文件,对党员进行新形势下共产党员标准的教育。

(四)听取意见

各党支部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听取党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有重点地将群众的意见反馈给党员本人。党员之间要广泛开展谈心活动,交流思想。

(五)自我鉴定

每位党员同志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文件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进行自我评定,要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实事求是地作出个人鉴定。

(六)民主评议

召开党支部会,先由党员个人自评,然后进行民主评议。评议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严于律己,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采取发放测评票的方式,对每名党员进行测评。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七)组织评定

党支部会后,党支部应根据党员平时表现和民主评议情况,作出评议结果,形成综合评议意见,以书面形式向每个党员反馈并向支部大会报告。综合评议意见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提出下一步努力方向。

(八)落实整改

各党总支和党支部针对评议中暴露出来的党建工作方面的薄弱环节,认真讨论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各项党建工作制度。

(九)材料归档

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在适当范围公布评议结果并报学院党委组织宣传部备案。有关材料要及时整理、归档立卷。

四、评议时间

请各党总支、党支部于20129月底之前完成民主评议工作。完成工作后10天内由各党总支汇总支部情况,将基层党组织民主评议会议记录(附件1)及《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附件2)统一报送党委组织宣传部备案。

五、相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落实责任

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接受教育,积极参加党员党性分析与民主评议;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掌握好工作程序,防止走过场。

(二)加强指导,注重实效

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加强督促和指导,党支部要认真组织,确保所有党员都参加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活动。评议过程中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从而真正达到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目的。

特此通知。

 

附件:1. 党组织民主评议会议记录      2. 《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

201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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