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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教育学院各校区节假日值班管理办法》(京教院办发[2012]1号)

供稿: 时间:2012-07-11

 

北京教育学院

各校区节假日值班管理办法

    

节假日值班是每位值班者应尽的义务与职责。为确保学院安全稳定与政令畅通,使学院节假日值班工作更加规范、合理,切实落实和谐校园、平安校园的建设目标,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节假日值班表的制定

学院办公室负责安排黄寺校区(院本部)值班,其它校区属地办公室负责安排本校区值班。

二、节假日的界定

节假日包括: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五一国际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和国庆节3天,共11天。)、周六日和寒暑假。

三、节假日值班部门及人员安排

(一)值班部门

1.黄寺校区值班部门

学院办公室、组宣部、纪监审处、离退休工作部(处)、工会、人事处、科研处、教师培训办公室、北京市基础教育党建研究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处和总务处。

安保处、财务处、教务处、总务处的基建办和饮食中心、教师教育人文学院、职业教育学院和图书馆,因节假日已安排值班任务,可不安排科级及以下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院值班。

2.中轴路校区值班部门

干部培训办公室、国资处中轴路综合科、校长研修学院、《中小学管理》杂志社、《北京教育丛书》办公室和北京市督学研修中心。

3.文兴街校区值班部门

总务处西郊物业管理中心、教师教育数理学院和国际语言与文化学院。

4.黄化门校区值班部门

由体育与艺术学院负责安排。

5.衙门口校区值班部门

由安全保卫处负责安排。

(二)人员安排

1.黄寺校区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和寒暑假期间,由黄寺校区各部门中层干部(除保卫处)值班。

周六日由黄寺校区科级及以下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值班。寒暑假期间值班按照寒暑假放假安排执行。

2.文兴街校区、中轴路校区、黄化门校区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由本校区各部门中层干部值班。其它时间值班由各校区属地办公室自行安排。

3.衙门口校区

由安全保卫处人员值班。

四、值班人员工作要求

(一)按时到岗(8:30~16:30),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如有事不能值班时,请提前在值班人员范围内自行调换,并报各校区负责人员备案。

(二)负责值班日报纸的领取和分发(专指黄寺校区)。

(三)接收上级部门的指示并作好值班记录。

(四)遇有重要情况和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报告带班领导并及时处理本校区发生的一切事件(带班领导手机须24小时开机)。

(五)各校区节假日值班,须在每天下午400前向学院办公室(黄寺校区当日值班人员)报告校区安全情况。

(六)执行上级部门对节假日值班的规定。

(七)各校区属地办公室在每月25日前将值班负责人、值班电话及各属地值班表报学院办公室备案;各校区属地办公室在寒暑假放假前一周,负责将寒暑假期间值班表报学院办公室备案。学院将对总值班情况进行考评。

五、本办法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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