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时间:2012-05-28
迎接《北京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集中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教育工委的工作部署,将对《北京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以下简称“《基本标准》”)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入校进行重点项目检查。为全面总结学院近五年《基本标准》执行情况,做好院内自查和迎接市委教育工委检查的准备工作,依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实施党建检查,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实施《条例》办法的规定,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实现党建科学化的需要;是巩固2007年以来党建工作成果、继续推进工作的需要;是新时期、新形势下贯彻学院第二次党代会目标,落实学院“十二五”目标和任务要求的需要;是全院党政部门、党员干部以全体教职工继续明确奋斗目标、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振奋精神、不断创新,实现师干训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党建检查工作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注重党建检查与贯彻《条例》,推进学院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相结合,与高校管理体制、机制运行建设和党建科研相结合,与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相结合,与落实创先争优活动目标任务、推进学院中心工作更好更快地发展相结合。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构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推进学院事业发展中的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全面提高我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整体水平,促进学院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自查
各党政职能部门配合学院迎检工作组,根据《基本标准》相关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形成学院全面自查报告和特色工作报告。
(二)重点专项检查
1.重点专项检查内容
根据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北京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集中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京教工〔2012〕10号)文件精神,重点专项检查内容有:
(1)校院两级决策机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落实情况
(3)党支部建设情况
(4)党员发展工作
(5)教师思想政治工作
(6)学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7)“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推进情况
(8)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情况
(9)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工作
同时,考察学院特色工作情况。
相关党政职能部门根据重点专项检查内容,提供支撑材料。
各二级学院主要就重点专项检查内容,配合党总支做好自查和迎检相关工作。
3.学院检查
在各党总支,相关党政职能部门及各二级学院自查的基础上,学院将组织力量,对各党总支的自查情况、材料收集整理情况、以及特色工作进行检查,对重点推进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讨,籍此推进、完善工作,为迎接上级检查做好准备。
(三)上级检查
市委教育工委将组织检查组于今年10月来院检查,以听取汇报、审阅有关材料、召开各类人员座谈会和实地走访等形式,对9项重点专项检查工作和特色工作进行检查。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学院党建迎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马宪平
副组长:刘枫耘
成 员:学院领导、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各党总支书记和学院党政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宣部。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谢志东
(二)成立党建迎检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
组 长:刘枫耘
副组长:谢志东(常务)、
工作小组下设报告组和材料组。
报告组成员:各党总支书记、各党政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
秘 书:张文梅(牵头)、孙佳嶷、董 丽
材料组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刘 扬、闫 洁、杨 晨、袁梅莲、徐哲明、栾好问、
韩玉稳
秘 书:王艳艳(牵头)、张 楠、张学兵
四、工作步骤
学院迎接党建集中检查工作分为动员部署、全面自查、集中工作、迎接检查和总结5个阶段。具体要求和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
学院党委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召开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会议,对全面自查和迎检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第二阶段:全面自查阶段(
(一)党委自查(
迎检工作组依据《基本标准》,根据近几年各部门的工作总结,围绕学院师干训中心工作,着力总结5年来学院在加强党的建设、促进事业发展方面的新情况、新做法、新成就、新经验、新问题、新思路,重点提炼并形成专题工作总结,形成学院全面自查报告和特色工作报告。于
(二)“重点检查专项”自查(
1.认真做好自查各项工作
各党总支、党支部,各二级学院、相关党政职能部门根据“重点检查专项”内容,依据《党建检查任务(材料准备)分解表》(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见附件2),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自查和迎检方案,进一步分解任务,责任到人;采取党支部书记会、党员会、全体人员会等形式,学习文件、提高认识,做好全体党员、教职工的思想发动工作,借力解决问题、推动工作;通过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完善支撑材料。
2.对自查报告的要求
各党总支、党委各职能部门的自查报告要紧紧围绕服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中心工作和部门实际,根据规定的有关重点检查专项内容及特色工作进行梳理、提炼和总结。自查报告要实事求是,总结全面,数据准确。
自查报告于
3.对支撑材料的要求
支撑材料的整理主要依据上级检查的9个重点专项检查内容,对照《任务分解表》中“具体材料内容”,结合《基本标准》中“主要检查内容”和“计分参考”内容,对规章制度进行分类、汇总、补充、修订,对基础性文件、原始性记载进行整理,同时要形成详细的材料目录。对一些历史资料确实缺少的,进行追忆和补充,使得材料丰满、可信。支撑材料的收集从2007年7月开始。
支撑材料和目录于
4.对特色材料的要求
特色材料整理要从《基本标准》的“测评要素”、《任务分解表》着手,对5年来围绕继续教育、学历教育以及各项管理服务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并有创新的特色工作进行深入挖掘,提出1~2项事例生动、创新、有效的特色工作,形成1~2份文字材料。
(三)院内检查(7月2 ~13日)
1. 学院检查
从
在各党总支、各相关党政职能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学院将组织力量,对各党总支的自查情况、材料收集整理情况、以及特色工作进行检查,对重点推进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讨,籍此推进、完善工作,为迎接上级检查做好准备。
2. 完善工作
根据院内检查结果,各党总支、党支部,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任务分解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材料。对材料不全或需要补充完善的制度和基础材料,要及时进行补充完善。
于
第三阶段:院内集中准备阶段(
(一)撰写学院报告
工作小组根据《通知》要求、学院全面自查报告和特色报告以及各部门自查报告,撰写重点检查专项工作报告。
(二)整理支撑材料
材料组按照上级检查的重点项目,汇编相关文件,汇总相关数据,整理支撑材料。
(三)预评估
9月下旬邀请院内外有关专家,对照《基本标准》和重点检查专项内容对我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进行预评估,根据专家建议进一步完善迎检材料。
(四)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9月下旬)
1.对全体教职工进行教育培训,使教职工了解党建检查内容和重要意义,党员熟悉《基本标准》和重点专项检查内容。
2.营造氛围,宣传学院5年来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成果。
3.与市委教育工委协商检查组进院的安排,制定接待方案和工作预案,配合检查安排好各项活动,明确各项活动负责人。
第四阶段:迎接检查阶段(10月)
入院检查组来院检查一天,主要内容有:
(一)集体听取学院党委汇报学院推进重点检查专项工作的情况。
(二)分小组查阅资料。
(三)召开院两级决策机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座谈会、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落实情况座谈会、党支部建设座谈会、发展党员工作座谈会、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座谈会、学员座谈会等6个座谈会。
(四)实地走访2个党总支,考察党支部建设和发展党员工作、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学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推进情况等。
(五)考察学院特色工作情况。
第五阶段:总结阶段(党建检查后至年底)
认真做好迎检总结、归档工作,做好整改方案的任务分解和责任分解工作,继续围绕师干训中心工作抓好党建,争取创造出更多的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特色,促进学院事业健康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为做好迎接党建检查的相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突出重点
各党总支、党支部和各部门要将此项工作与学院党委工作部署、基层组织建设年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全力投入到各项准备工作当中,特别要注意着力研究、解决在党建工作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如:二级学院党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教师党支部建设、有效反映并解决党员教师合理诉求等问题。借力提高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整体水平。
(二)注重实效,责任到人
各党总支、党支部和各部门要对照《基本标准》和《任务分解表》,在逐项分析、全面总结五年来工作新进展、新经验基础上,做好对重点工作和特色工作的提炼与总结,对薄弱环节要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本部门负责的指标达到《基本标准》要求。各个部门要实行工作任务责任制,明确责任、责任到人,要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和教职工参与党建检查工作的积极性,做到进度、检查、整改统一,确保集中检查工作扎实有效。
(三)深入细致,边查边建
要从全局上把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认真总结好经验与好做法;要从做好每一项准备工作入手,真正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要从完善和规范每一份材料入手,细致做好近5年的材料整理归档工作,做到分类合理、内容齐备、装帧美观、便于审阅;确保各个环节不出纰漏,保证集中检查工作圆满完成。
(四)及时总结,注重宣传
在自查和迎接检查过程中,各部门要注意及时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好人好事,及时提炼出工作的亮点和创新点,及时做好工作进程和迎检中好人好事的宣传报道工作,为检查后的总结做好准备,为提高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建设和谐学院,实现学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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