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时间:2012-05-11
北京教育学院2012年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
为推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落实,按照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部署,现将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主要工作任务分工安排如下:
一、加强反腐倡廉的教育,扎实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一)加强反腐倡廉教育
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市纪委十届八次全会工作要求,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院级领导干部要定期讲廉政党课,坚持开展廉政谈话、任职谈话,强化对领导干部开展维护党纪、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和师德、院风、学风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职工的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
主管领导:马宪平、李 方、刘枫耘、卢 晖
牵头部门:纪监审处、组宣部
参与部门:各党总支、党支部
时 间:全年
(二)开展以“强党性、纯党风、促勤廉”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传月”)活动
“宣传月”活动期间,以专题报告会、领导班子讲党课、知识答卷、外出参观等形式,对全院党员干部进行党风教育和风险防控意识教育,增强反腐倡廉、防范风险、廉洁从政的意识,使全院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坚决抵御各种腐朽落后思想文化的侵蚀,在全院形成求真务实的作风,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
主管领导:马宪平、刘枫耘、卢 晖
牵头部门:纪监审处、组宣部
参与部门:各党总支、党支部
时 间:6月份
(三)开展校园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以发放《教职工廉洁教育读本》为契机,大力加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以宣传橱窗、校园网为载体,加强廉洁教育专题网站、网页和栏目建设,把廉政文化建设融入学院建设的方方面面,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主管领导:刘枫耘、卢 晖
牵头部门:纪监审处、组宣部
参与部门:各党总支、党支部
时 间:全年
(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等制度
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和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规定。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
主管领导:刘枫耘、卢 晖
牵头部门:组宣部、纪监审处
参与部门:各党总支
时 间:全年
二、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五)认真落实《北京市实施<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办法》,结合实际,修订《北京教育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完善廉政责任体系。建立和完善《北京教育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明确检查考核内容、方法和程序、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贯彻执行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进行检查考核。
主管领导:马宪平、李 方、刘枫耘、卢 晖、许志矛
牵头部门:学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纪监审处、学院办公室、组宣部
参与部门:各部门
时 间:全年
(六)做好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
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和目标要求。同时,召开全院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和市纪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部署和安排今年反腐倡廉工作,明确各部门的廉政责任和目标要求。
主管领导:马宪平、李 方、刘枫耘、卢 晖、许志矛
牵头部门:学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纪监审处、学院办公室、组宣部
参与部门:各部门
时 间:全年
(七)贯彻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高校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试行)》和《北京高校党务公开工作程序(试行)》,深入推进党务公开、院务公开,健全民主监督机制,确保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风险防控制度创新。健全和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切实加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务公开、院务公开等工作的监督管理制度建设。
主管领导:马宪平、李 方
牵头部门:北京教育学院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教育学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参与部门:各部门
时 间:全年
三、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八)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
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和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意见》,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强力推进、纪委组织监督、部门创新驱动、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体系、权力运行规范化监督体系、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体系建设。继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两个延伸”,围绕权力结构和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推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向决策环节、执行关节、监督环节延伸,建立动态的廉政风险防控运行机制。
主管领导:马宪平、李 方、卢 晖、许志矛
牵头部门:纪监审处、学院办公室
参与部门:各部门
时 间:全年
(九)突出重点,强化对学院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
围绕贯彻落实学院“十二五”改革和发展规划,重点检查学院2012年党政工作要点中列出的21项任务,64项折子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学院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主管领导:马宪平、李 方、卢 晖、许志矛
牵头部门:学院办公室、纪监审处
参与部门:各部门
时 间:全年
(十)完善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制度
根据学院《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五统一”要求,结合市审计局对学院审计提出的意见,制定和完善学院校长教师培训项目经费监督检查办法,建立完善项目负责人责任追究制度。对校长教师培训项目管理人员开展一次财经法纪知识培训,确保项目经费管理使用合理规范。
主管领导:马宪平、李 方、卢 晖、钟祖荣、杨志成
牵头部门:教务处、财务处、干训办、师训办、党建中心、纪监审处
参与部门:各部门
时 间:全年
(十一)加强物资采购的监管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物资采购制度,切实推动物资采购公开透明运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采购过程中的腐败问题。
主管领导:李 方、卢 晖、许志矛
牵头部门:国资处、财务处
参与部门:纪监审处
时 间:全年
(十二)加强基建维修管理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和完善学院基建修缮管理办法;认真执行基本建设招投标和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和干预基本建设。加强对有关工程的审计监督和整改落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主管领导:李 方、卢 晖、许志矛
牵头部门:总务处、财务处、国资处
参与部门:纪监审处
时 间:全年
四、继续加大专项治理力度,规范办学行为
(十三)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制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教育收费政策和管理措施,加强对教育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不规范办学行为。
主管领导:李 方、卢 晖、许志矛
牵头部门:纪监审处、财务处、国资处
参与部门: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间:全年
(十四)深入推进基建修缮领域专项治理,抓好项目决策、招标投标、资金管理等重点环节治理工作。
主管领导:李 方、卢 晖、许志矛
牵头部门:总务处、财务处、纪监审处
参与部门: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间:全年
(十五)继续开展厉行节约、制止浪费工作,深化庆典、研讨会、论坛等专项治理,严格审批程序,严格经费管理,严格控制规模。
主管领导:李 方、卢 晖、许志矛
牵头部门:学院办公室、纪监审处、财务处
参与部门: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间:全年
(十六)深化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严格落实中央及北京市关于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纠正处理违规车辆,加强对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
主管领导:卢 晖、许志矛
牵头部门:学院办公室、总务处、纪监审处
参与部门: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间:全年
(十七)继续开展公款出国(境)旅游、“小金库”等专项治理,巩固治理成果,加强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
主管领导:李 方、刘枫耘、卢 晖
牵头部门:纪监审处、组宣部、学院办公室
参与部门: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间:全年
五、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案件查办工作
(十八)不断完善信访工作,规范信访办理程序。坚持定期上报信访报表,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办信效率。
(十九)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
严肃查处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案件,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严肃查处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违反财经纪律案件,严肃查处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失职渎职案件,不断改进办案方式方法。
主管领导:刘枫耘、郭世安、卢 晖、许志矛
牵头部门:纪监审处
参与部门:学院办公室、组宣部、人事处
完成时间:全年
六、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部门的自身建设
(二十)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力度,通过参加中纪委、教育部、市纪委、教育纪工委组织的纪检干部专题培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不断提高纪检干部的履职尽责能力。促进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
主管领导:卢 晖
牵头部门:纪监审处
参与部门:各党总支、党支部
完成时间: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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