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时间:2011-12-20
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
北 京 教 育 学 院
关于开展2011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推进惩防体系任务完成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部门: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北京高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任务完成情况检查的通知》(京教工〔2011〕63号)的文件精神,两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定于2011年12月1~25日,对北京高校集中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任务完成情况入院检查。为做好迎接两委检查组检查工作,根据上级要求,我院将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现结合我院实际,对本次专项检查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检查内容
(一)落实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二)贯彻执行《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办公室、北京教育学院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党办发〔2011〕2号)的情况。
(三)贯彻落实《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办公室、北京教育学院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教育学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党办发〔2011〕3号)的工作情况。
(四)贯彻落实清理“小金库”和教育收费自查工作情况。
二、检查安排
检查时间:2011年12月1~25日。
(一)自查自评阶段(12月1~10日)
1.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京教工办〔2011〕19号)和《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办公室、北京教育学院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党办发〔2011〕2号)的文件精神,并对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2.结合自查情况和部门工作实际,完成自查报告,并经主管或联系院领导审阅确认。请各部门于
3.按照《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办公室、北京教育学院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教育学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党办发〔2011〕3号)要求,补充完善风险点、健全完善防控措施和风险防控台帐。同时,请各部门于
4.提交本部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准则》相关文件制度目录
5.
(二)督察阶段(12月12~16日)
1.在各部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学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将按照上级通知精神,对各部门进行督导检查,检查各部门落实本通知情况和自查自纠情况,督察比例不少于30%。
2.纪监审处、学院办公室、组宣部在做好本部门专项检查工作的基础上,要相互配合,认真做好学院迎接两委检查组检查的准备工作。
3.各部门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
4.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适应新形势下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需要,学院将根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廉政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修订2002年下发的《北京教育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制定《北京教育学院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时间紧、要求高,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切实将专项检查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扎实抓好整改,以检查促落实,以落实促工作,不敷衍,不走过场,按时上报相关材料,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本次专项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或公示,并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奖惩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附件: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北京高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任务完成情况检查的通知(京教工〔2011〕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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