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时间:2011-11-17
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
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意见
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意见》和《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工会工作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工会在学院发展特别是和谐校园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院实际,就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树立“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全面履行工会各项职能。以密切党同教职工的联系为核心,坚持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院,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工会干部队伍,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工会组织,不断开创适应学院改革与发展特点、具有时代特色的工会工作新途径,努力开创学院工会工作的新局面。
二、全面推进学院民主管理工作
(二)坚持和发展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教职工要在党委领导下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学院把坚持教代会制度作为推进学院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教代会作为教职工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的主渠道作用,建立完善学院教代会提案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教代会代表列席院长办公会制度,有效保障广大教职工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的落实,尊重和支持教代会行使各项职权。
(三)建立和完善二级教代会(教职工大会)制度,使教职工充分了解同级部门的发展规划、任期目标、重要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参与决策与教职工生活福利相关的具体问题。
(四)进一步深化院务公开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行政主体到位,工会主动配合,纪委监督检查,教职工积极参与”的院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教代会推进院务公开的载体作用。对涉及学院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涉及人、财、物、基本建设等权力运行的重点领域,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等,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不断深化院务公开工作向教代会报告制度,在院务公开工作中充分发挥好工会组织的桥梁与纽带作用。
三、充分发挥工会在实现学院发展目标中的作用
(五)尊重和激励教职工的创新精神。工会要努力搭建教职工为学院事业发展建功立业的舞台,进一步完善教育创新、人才培育、学术交流、成果转化的服务体系和激励机制,保护好、调动好、发挥好教职工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为教职工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大力宣传优秀典型,配合学院党政做好“三育人”标兵的评选、表彰和宣传工作;组织好工会系统师德标兵的培养、评选、表彰和宣传工作;建立“教育先锋”集体评选机制。通过各类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为学院建设与发展贡献聪明才智。
(六)全面提高广大教职工素质。根据不同教职工群体的要求,创新工作模式和方法,不断提高教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教职工,不断加强以师德建设为核心的教职工素质建设。结合岗位特点,发挥各业务职能优势,深入开展教学、管理、服务岗位的培训、竞赛,固化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机制,依托学院“首都女教职工素质教育基地”,不断提高教职工素养和育人能力。
(七)发挥工会在学院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各种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提升学院的凝聚力,促进学院进一步解放思想、科学发展,促使和谐的校园文化成为教职工做好干部教师培训工作的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和正确的舆论支持。
四、扎实开展建设职工之家工作
(八)准确把握工会建家工作原则。坚持服务大局原则。围绕学院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正确把握开展建家工作与推进学院事业发展的关系,树立建家就是建院的思想,把广大教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学院改革和发展上来。围绕工会履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把推动工会重点工作的落实作为建家工作的重要内容。
坚持依靠教职工的原则。突出教职工建家中的主体地位,充分依靠教职工开展建家工作,建立二级建家考评机制,不断深入推进建家工作,把教职工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建家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准。
坚持创新发展的原则。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不断赋予建家工作新内容,通过有影响、有特色的工作,保持工会组织旺盛的生命力。
坚持齐抓共建的原则。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行政积极支持、工会具体实施、教职工热情参与的建家工作格局。
(九)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工会组织要以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为宗旨,以融入中心、推进民主、保障发展、共建和谐为工作目标,把党政所需、职工所急、工会所能作为工作落脚点,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和实践具有鲜明时代特色、契合学院工会实际的组织体制、运行机制、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建立并不断完善科学的工会工作评价体系,推进工会群众化、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进程。要以教职工为本,牢固树立群众意识,真诚倾听教职工意见和呼声,真实反映教职工愿望和要求,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工会要发挥积极的作用,为教职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进一步发挥学院群众团体和专业协会的作用,不断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满足教职工不同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加大投入,对现有工会活动场所进一步改造与建设。努力将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教职工信赖的教职工之家。
(十)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完善工会帮扶工作的长效机制。学院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履行“职工困难第一知情人、第一帮助人、第一报告人、第一督促解决人”的职责,着力推动解决广大教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借助工会系统基金会、互助保险机制,利用学院阳光救助机制,努力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十一)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进一步建立维权机制,畅通党政与教职工的沟通渠道,源头参与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重大问题的决策;完善由行政代表、工会代表、教职工代表组成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构和工作制度,依法、有效调解劳动人事争议,维护校园稳定,建立健全工会参与聘用合同管理工作的机制。
(十二)保证工会开展工作的环境及必备条件。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设施和活动场所;按每月全部教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足额拨缴经费,保障工会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坚持普惠制原则,健全每年划拨会员活动经费的工作机制,为教职工活动提供支持。学院行政要支持工会工作,建立和完善行政与工会日常沟通和联系制度,明确一名行政领导联系工会工作。在研究制定学院改革发展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时,要充分听取工会的意见。
投入资金改造修缮工会现有活动场所,通过改善环境、增加设施,为教职工提供温馨、舒适的活动场所。根据学院校区分散的特点,努力为每个校区建设一处教职工“小家”活动室。
(十三)做好工会发展会员工作。根据每年新进教职工的具体情况,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及时做好在职教职工入会工作。积极开展编制外用工的入会调研,努力建立编制外职工入会机制,进一步扩大工会覆盖面。
五、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
(十四)建立健全党委对工会工作领导的各项制度。党委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工会工作汇报;党委会每学期不少于一次专门研究工会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党委每届任期内至少召开一次工会工作会议。加强对二级分会工作的领导,各分会负责人原则上应由副处级以上人员担任。各党总支要定期或不定期听取本级工会工作汇报,研究工会工作。通过工会组织了解、分析教职工队伍的特点与思想状况、支持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学院要将是否支持工会工作、工会工作是否有成效作为干部考核和二级领导班子考核的内容之一。
(十五)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和工会干部队伍建设。要按照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民主、教职工信赖的要求,选好配强两级工会领导班子。党委推荐院工会主席候选人要事先征求北京市教育工会意见,各党总支推荐二级工会主席候选人,要征求院工会意见。院工会主席由院级副职兼任,常务副主席按中层正职配备,充实工会专职干部力量,进一步加强教代会的组织建设工作。完善工会干部的培养管理制度,建立工会干部年度评先表彰制度,提高工会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使工会成为培养和输送干部的重要基地。
(十六)加强对工运理论的学习、研究和创新,完善工会干部培训制度。学院相关部门要密切与工会的交流合作,加强新时期高校工会工作特点、规律的理论研究,加强有关教职工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要将工运基本理论、劳动法律法规等作为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新提任领导干部岗前培训的重要内容。工会干部要定期参加相关理论和实践培训,不断提升工会干部的履职能力和政策水平。
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
院本部:西城区德胜门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 | 电话:82089116
©2024北京教育学院 版权所有 | BEIJING INSTITUTE OF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