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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2011年民主推荐处级后备干部工作办法》(党发[2011]25号)

供稿: 时间:2011-11-16

 

 

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

2011年民主推荐处级后备干部工作办法

 

由于工作需要,特别是新一轮干部聘任后,一批优秀年轻干部走上了处级领导岗位,处级后备干部队伍发生了较大变化,现有后备干部队伍的数量和结构已不能满足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需要进行调整补充。为加强处级领导班子梯队建设,根据《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关于处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京教院党发〔200725号),优化干部队伍的资源配置,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原则 

推荐选拔处级后备干部工作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法办事的原则;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坚持备用结合,实行动态管理;服从工作大局,统一调配使用。

二、处级后备干部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处级后备干部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党政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二)热爱管理工作,并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三)处级正职后备干部,一般应有处级副职的任职经历,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的科级正职以及高学历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也可列为处级正职的后备干部。

(四)处级副职后备干部,一般应有科级正职或正副系主任、党支部书记的任职经历,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的科级副职以及高学历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也可以列为处级副职后备干部。

(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教学、科研等管理岗位的后备干部应具有研究生学历。

(六)教务处、科研处的处级正职后备干部一般应有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经历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二级学院的处级正职及主管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和科研、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的处级副职的后备干部,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党政部门处级后备干部一般应有在党政部门履职的经历。

三、数量和结构

(一)处级正职后备干部数量与现有干部职数按1:1确定;处级副职后备干部数量与现有干部职数按1:2确定(部门只有1名处级副职按照1:1确定)。

(二)年龄要有梯次性。一般以40岁左右的干部为主体,35岁以下的干部要有相应数量,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后备干部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处级后备干部队伍中女干部应占一定的比例,根据工作需要,还应当有适当数量的非中共党员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

(四)各部门在推荐后备干部的同时,再推荐1~230岁以下( 198111以后出生),发展潜力大的青年教职工。(不占处级后备干部名额)

(五)处级后备干部队伍的培养选拔应当考虑干部的来源,形成合理的专业知识结构,总体上要注意做到能够覆盖本部门的骨干学科,兼顾一般学科。

四、推荐方式

民主推荐处级后备干部采取以下三个步骤:

(一)征求意见。以部门为单位,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从本部门人员中推荐出本部门的处级后备干部初步人选。

特别要注意征求党代会代表、教代会代表、工会分会主席、民主党派代表和学科团队负责人、教学和管理骨干的意见,人数应不少于本部门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二)集体决策。各部门召开二级班子党政联席会或班子会,按照处级后备干部的任职条件和资格,综合分析处级后备干部初步人选的情况,进行充分的讨论研究,推荐本部门处级后备干部建议人选,并填写《北京教育学院处级后备干部推荐表》(详见附件)(每人一份),于 20111130日前 报送党委组织宣传部。

(三)党委通过。201111月底,由组织宣传部汇总有关情况,统一上报党委会研究讨论,确定处级后备干部人选,纳入后备干部管理库。

五、管理和教育

(一)学院党委对后备干部应当加强培养和教育,在干部任用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后备干部。

(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宣传部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具体的管理教育工作,干部本人所在党总支和部门协同配合,加强处级后备干部的锻炼和培养。进一步加强处级后备干部信息管理,建立处级后备干部个人档案,及时更新补充处级后备干部的职务变动、培训、年度考核、奖惩等有关信息。

(三)实行动态管理。对于在工作中的表现不符合处级后备干部条件或不适合继续作为处级后备干部人选的,及时调整;对于表现突出,符合处级后备干部条件的人员,上报党委讨论研究,及时补充。

六、工作要求

(一)各党总支和各部门务必给予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资格严格把关。全面分析初步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表现,注重工作实绩、发展潜力,注意了解其熟悉领域和主要专长,注重群众的公认度。

(二)要坚持群众路线,发动本部门全体教职工积极参与处级后备干部的推荐工作,使之有较好的群众基础;要广开推荐渠道,扩大选人视野。

(三)严格遵守组织工作纪律,不准泄露会议讨论情况,坚决防止推荐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四)各部门严格执行工作时间,按计划、步骤完成各项民主推荐处级后备干部工作。

 

附件:北京教育学院处级后备干部推荐表

  

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

20111115
 

  北京教育学院处级后备干部推荐表

推荐部门:

被推荐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政治面貌

 

最高学历

 

最高学位

 

现任职务

 

   

 

推荐职位

 

推荐理由

 

党总支意见

 

 

负责人签字

                                      

推荐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组织宣传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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