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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教育学院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党办发[2011]3号)

供稿: 时间:2011-09-29

 

北京教育学院

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回头看活动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六次全和市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印发〈2011年北京高校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教工发〔201136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回头看”活动,对全院落实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现就“回头看”活动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按照“查找风险精准化、防范措施制度化、实时监督科控化、管理规范稽核化、顺应形势常新化”的要求,通过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巩固、深化我院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成果;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置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不断强化监督制约,促进各项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推进学院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二、具体内容

一是看廉政风险点查找得是否准确、全面,防控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看权力结构是否合理,权力运行是否科学。特别是“三重一大”事项内容是否有具体界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提出、论证、审议、决定、公布及实施程序是否明确,工作流程是否细化,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决策权限、决策内容是否得到进一步规范。三是看是否严格执行学院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中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各项制度执行情况是否有支撑材料。四是看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还存在哪些问题等。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再查再纠阶段( 920~ 10 21 )。

学院召开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动员部署会,研究部署“回头看”工作。各部门对2009~2010年期间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回顾,按照“回头看”的具体内容,对照原有的风险点、防范措施以及两年来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落实情况逐条、逐项进行再查再纠,检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具体要求:

1领导班子成员和重点岗位人员重点查找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廉洁自律和外部环境以及遵守学院内各项规章制度和重点工作完成等方面容易产生的风险点。

2.党政职能部门主要根据《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北京教育学院关于进一步建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责任制的通知》(京教院党发〔20111号)要求,按照职能分工围绕“‘三重一大’及民主科学决策”、“干部人事管理  ”、“财务管理”、“教育收费”、“基建(修缮)项目管理”、“物资(设备)采购管理”、“校企和国有资产管理”、“招生管理”、“科研经费管理”和“规范学术活动”等十个重点防控领域查找出来的风险点和业务流程逐项进行再查再纠。

3.各二级学院按照《北京教育学院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责任分解》(京教院党发〔20111号附件),做好二级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及与人、财、物相关的重点业务事项、制度机制等风险点的再查再纠,并建立二级廉政风险防范责任制。

(二)建章立制阶段( 1021~ 12 9 )。

1.补充完善风险点。各部门在认真开展对照检查的基础上,针对排查出的风险点,修改、补充和完善风险点内容。

2.健全完善防范措施。针对排查出的风险点,逐项制定防范措施,健全完善风险防控流程图,防范措施的制定要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职能部门重点要结合2009年底学院迎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对学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制度建设工作检查中检查出来的、需要完善的有关制度进行健全和完善(详见附件)。

3.健全完善风险防控台帐。各部门要将修改、完善后的风险防控表、风险防控流程图、建立健全的制度机制等相关文字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健全完善风险防控台帐。

4.健全监督保障机制。学院成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回头看”活动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开展“回头看”活动进行检查,并将“回头看”活动纳入年度考核,结合业务工作对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估,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回头看”活动中风险点查找不到位的、防范措施没有得到落实的、风险防范工作还存在问题的,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追究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三)总结交流阶段( 1221~ 2012 115 )。

对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回头看”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各部门在本次检查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凝练工作中的亮点和特色,提出下一步工作的设想,并形成文字材料。学院将于2012 年初召开全院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是源头上预防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部门负责人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回头看”活动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廉政风险意识,进一步深化学院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

(二)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各部门负责人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认真对照职责、权限查找可能出现的风险点。针对查找出的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确保“回头看”活动的各项要求具体落实到每个岗位中。

(三)继续做好学科带头人、项目负责人、评审专家等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强化科研经费、国有资产、物资采购等的风险防控;进一步抓好有业务处置权岗位的风险防范,强化基建项目、物资采购、财务、招生、校办企业、后勤和国有资产等的风险防控,力争在解决突出问题、控制重点环节风险等方面有新突破。

(四)紧紧围绕权力结构、权力运行和权力监督,进一步梳理和规范业务工作流程,研究绘制权力行使流程图;针对权力运行“关节点”、内部管理“薄弱点”、问题易发“风险点”,及时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着力形成制度防控链条和权力规范运行机制;积极采取分权、示权、控权等多种权力制衡方式,对权力进行科学分解、公开公示和综合防控,推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在决策环节、执行环节和监督环节的风险防范上取得新进展。

(五)坚持把“人防”和“技防”结合起来,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适时研发风险防范专题模块,切实提高科学防控的能力;及时将检测和防范廉政风险技术手段嵌入到部门业务流程之中,进一步提高科学分析和防控能力,不断增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有效性。

 

附件:1.北京教育学院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回头看”情况统计表2.需要建立和完善修订的制度文件目录3.北京教育学院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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