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中文

学院文件 首页 > 学院文件

《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关于筹备北京教育学院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九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作的通知》(党发[2011]20号)

供稿: 时间:2011-09-22

 

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关于筹备

北京教育学院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

第九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各工会分会:

学院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八届工会委员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北京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试行)》和《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经第五届教代会主席团暨第八届工会委员会研究,提请学院党委审议研究,报北京市教育工会批准,学院党委决定,拟于201112月下旬召开北京教育学院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九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现将筹备召开这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

本次大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国工会十五大、北京市工会十二大和北京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意见》,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首都和学院“十二五”规划的工作大局,全面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方针,动员和组织广大教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群策群力、同心同德,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院的综合竞争力为根本,聚全院教职工之智慧,为全面实现学院第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发展目标,建设校长教师研修高地而努力奋斗。

二、大会主要议程

(一)听取并审议学院第五届教代会暨第八届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并审议学院行政工作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第八届工会经审委员会工作报告,工会委员会财务工作报告;第五届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等。

(四)选举北京教育学院第六届教代会常设主席团和专门工作机构。

(五)选举北京教育学院第九届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三、组织领导和组建筹备工作机构

为了做好“双代会”的筹备工作,确保大会的顺利召开,学院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工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

  任:马宪平

副主任:卢 

  员:李  方、刘枫耘、郭世安、钟祖荣、许志矛、

张彦春、杨志成、谢志东、冯 

筹备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下设组织组、会务秘书组、宣传组、代表资格审查组、提案组(见附件)。

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双代会”的筹备工作由学院第五届教代会主席团暨第八届工会委员会负责具体筹备工作。

四、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及分配原则

按照《中国工会章程》、《北京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试行)》及《北京教育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有关规定,学院本次教职工代表与工会会员代表同时选举产生,会员代表兼任教职工代表。按学院在职教职工比例选举产生“双代会”正式代表115,其中以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体的代表一般应占代表总数的60%以上,妇女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45%,少数民族代表、民主党派代表占代表总数的2%左右,工人代表、35岁以下的青年教工代表应占一定比例,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占一定比例。代表结构可交叉重复。

代表名额分配根据分会实际和会员人数,兼顾代表结构的合理性和分布的广泛性确定。原则上学院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一般应是“双代会”代表,选举时名额分配计入到相关分会。学院党政领导直接列为大会代表,代表名额不占分会指标,选举时分别到指定的分会参加选举。(名额分配另见文件)

新一届教代会主席团、工会委员会和经审委员会及专门委员会人选经各分会民主推荐,学院第五届教代会主席团和第八届工会委员会分别提出建议人选名单,由学院党委审定建议人选后,报请上级工会批复,履行选举程序确定。

五、代表选举

(一)各工会分会对“双代会”代表选举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选举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和无记名投票方式,经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双代会”代表。

(二)各工会分会对民主推荐的“双代会”代表候选人差额比例不少于10%(差额不足一人按一人计),代表候选人名单要征求所在党总支的意见,按照选举规程,组织落实代表选举工作。

(三)各工会分会选举出的“双代会”代表,需经学院代表资格审查组审查同意后,方能成为正式代表。学院第八届工会委员会代行代表资格审查的职责。

六、主要工作阶段

第一阶段:会议准备阶段(5~ 7 15

5~ 7 15 :召开工会委员会、教代会主席团会议,研究“双代会”筹备工作方案,向学院党委、市教育工会提交请示,拟定换届工作通知等。

第二阶段:大会筹备组织、选举推荐阶段(9~ 11 29

1 922前:召开筹备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和分工;召开学院工会委员会、教代会主席团会议,研究“双代会”代表选举工作;召开学院工会委员会、教代会主席团和党总支、分会主席会议,进行换届工作研究部署。

2920~ 10 24 :各工会分会酝酿选举“双代会”代表。

召开“双代会”报告起草征求意见会;分工起草“双代会”工作报告、经审工作报告、院长工作报告等。

3 1028前:完成“双代会”代表资格审查。批复各工会分会选举的代表名单。

4 1028~ 11 4 :各工会分会推荐新一届教代会主席团、工会委员会和经审委员会候选人等名单,并将名单报学院工会。

5119~11日:学院工会委员会提出下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建议名单。

学院工会委员会和教代会主席团提出新一届教代会主席团和专门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教学科研工作委员会、生活福利工作委员会)建议名单

拟定并审议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6119~15日:向各工会分会下发征求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经审委员会及教代会主席团和专门委员会候选人建议人选名单,并将意见反馈学院工会。

完善修改“双代会”工作报告、院长工作报告等会议报告材料。

71116~18日:学院党委审定新一届教代会主席团、工会委员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议名单,通报学院行政工作报告、教代会和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等。

81118~25日:各工会分会组织代表对学院党委审定的新一届教代会主席团、工会委员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议名单征求意见并做好反馈工作。

9 1129前:将经党委审定通过的教代会主席团、工会委员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议名单报北京市教育工会批复后,确定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名单。

向市教育工会提交换届工作报告等材料。

第三阶段:代表培训、提案征集阶段( 1028~ 11 30

1 1028~ 11 25 :开展提案征集工作。

2 1117前:完成“双代会”代表培训工作。

3 1130前:完成提案收集、分类、汇总工作;召开提案工作总结会。

第四阶段:会前准备及召开“双代会”会议阶段( 1129~ 12 23

1 1216前:确定并完成邀请上级领导和兄弟院校领导参会的落实工作。

2 1220前:完成“双代会”会场、会务及大会会议材料准备工作。

3 1222:召开预备会。听取大会筹备工作情况和代表资格审查报告;通过大会主席团、大会秘书长等名单。

4 1223:召开学院“双代会”。

第五阶段:会议结果的报送和档案整理

2011 1224 ~ 2012 115 :向市教育工会上报选举结果及有关材料;做好会议材料的收集归整及存档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召开学院第六届教职工代表暨第九届工会会员会代表大会,是全院教职工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党总支和工会分会要把召开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九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作列入重要议程,精心安排,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工会法》、《教师法》、《中国工会章程》和《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深入发动,确保换届工作圆满完成。

(二)严格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条件、结构比例和程序要求,充分行使会员的民主权利,增强主人翁意识,做好“双代会”代表选举和学院教代会主席团、工会委员会等组织的推荐工作;认真组织代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在学院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征集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形成高质量的提案,积极为学院事业发展献计献策。

(三)把握政策,按时保质完成筹备换届的各项任务。工会换届工作政策性强,工作环节要求多,工作中要把准政策,确保工作环节任务按时、按质落实到位。

特此通知。

 

附件:学院“双代会”筹备工作组成员名单与职责

 

 

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
                 2011年9月20日

返回顶部

院本部:西城区德胜门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 | 电话:82089116

京ICP备10039640号-5 |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64号

©2024北京教育学院 版权所有 | BEIJING INSTITUTE OF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