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时间:2011-02-28
北京教育学院院级领导分工
为进一步明确分工职能,履行岗位职责,按照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的原则,经
党委书记马宪平,全面主持学院党委工作;重点负责党建及思想政治工作、学院发展规划与重大政策研究工作;分管基础教育党建研究中心;联系校长研修学院;协调科学、通用技术教育研究与培训。
党委副书记、院长李方,全面主持学院行政工作;重点负责学院发展规划、学科建设工作、财务与审计工作;分管财务处、《北京教育丛书》办公室、教育部“继续教育工程办公室”;协调多元智能、教与学策略研究与培训工作。
党委副书记刘枫耘,协助党委书记工作;负责学院处级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宣传和教职工思想建设与教育工作、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统战工作、离退休工作、共青团与青年工作;分管组织宣传部、离退休工作部(处)、院团委;联系体育与艺术学院。
副院长郭世安,协助院长工作;负责学院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图书资料建设工作;分管人事处、图书馆;联系职业教育学院。
副院长方中雄,协助院长工作;负责普职成干部培训工作、科研工作、学院信息化建设与远程教育工作;分管干训办公室、科研处、《中小学管理》杂志社;联系信息与远程教育学院;协调国际理解教育研究与培训。
纪委书记卢晖,协助党委书记、院长工作;负责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行政监察工作、外事工作(含港澳台联络工作)、工会工作;分管纪监审处、工会;联系国际语言与文化学院。
副院长钟祖荣,协助院长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和全市教师资格认证工作、学历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招生工作;分管教师培训办公室、教务处(教学督导室);联系教师教育人文学院;协调教师教育创新平台建设工作。
副院长许志矛,协助书记、院长工作;负责学院行政和后勤管理、基本建设、房屋土地开发与应用、国有资产管理、学院独立经济实体管理工作及安全稳定工作;分管学院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处、总务处、安全保卫处;联系教师教育数理学院。
本决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此前相关决定同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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