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时间:2010-04-07
北京教育学院2010年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
根据《北京教育学院2010年党政工作要点》和纪检监察工作任务,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围绕学院“五项攻坚”任务,推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确保学院的改革发展顺利进行,现将学院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主要任务和要求:
(一)制定《北京教育学院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明确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内容,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学院党政领导班子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列入干部考核、聘任、提拔、选用的重要内容。年底,结合领导干部考核,对领导干部执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情况进行检查。
(二)继续抓好人财物重要岗位和有业务处置权岗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坚持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听取分管部门(联系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机制。
(三)利用好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和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干部、党员反腐倡廉意识教育,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主管领导:马宪平、李 方
牵头部门:学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纪监审处
协办部门:学院办公室、组织部
完成时间:全年
二、以加强廉洁自律教育为主要内容,开展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一)利用学院网络、宣传教育月、会议等形式,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十七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市纪监审处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和两委“2010年北京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和开展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活动结合起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宗旨观念、责任意识和拒腐能力。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廉洁自律要自觉做好5个带头:带头作廉政承诺,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参加责任制检查考核,带头对下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带头参加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抓好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
主管领导:马宪平、刘枫耘
牵头部门:学院办公室、纪监审处
协办部门:各党总支、党支部
完成时间:全年
(二)以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实施办法》及今年提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新要求,严格禁止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本人和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切实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和学风建设。
主管领导:刘枫耘、卢 晖
牵头部门:纪监审处
参与部门:学院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各党总支
完成时间:全年
(三)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着力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和重点岗位人员廉政教育。开展以“科学管理、完善制度、廉洁从政、防范风险”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月活动,以专题报告会、知识答卷等形式,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开展风险防范意识教育,增强反腐倡廉、防范风险、廉洁从政的意识。
主管领导:马宪平、刘枫耘、卢 晖
牵头部门:学院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领导小组、纪监审处
参与部门:学院办公室、组织部,各党总支
完成时间:全年
(四)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院处两级班子及成员自觉检查遵守党纪、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和《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制度,以及自身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廉洁自律、廉政风险防范等方面的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主管领导:马宪平、李 方
牵头部门:组织部、纪监审处
参与部门:各党总支、党支部
完成时间:6月,12月
三、以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为重点,深化源头治理
(一)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以建立健全预防腐败各项制度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重点,围绕学院“五项攻坚”任务的实施,对2009年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惩治预防腐败制度体系检查梳理出的拟修改、制订的27项涉及干部人事、教育教学、基建、财务、采购、科研项目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项目,认真落实建制与完善工任务。
主管领导:刘枫耘、郭世安、卢 晖、钟祖荣、许志矛
牵头部门:学院办公室、纪监审处
协办部门: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财务处、国资处、总务处(基建办)
完成时间:上半年
(二)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意见》,根据《北京教育学院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方案》,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学院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学院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初步构建起学院廉政风险防范责任体系的框架。
主管领导:刘枫耘、卢 晖
牵头部门:学院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领导小组、纪监审处
协办部门: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各党总支
完成时间:全年
四、加强制约和监督机制建设,保证权力运行的公开、公正
(一)以党员领导干部监督为重点,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三重一大”制度,建立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和党务公开制度,不断拓宽党员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的工作渠道。
主管领导:马宪平、李 方、刘枫耘
牵头部门:组织部
协办部门:纪监审处
完成时间:全年
(二)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结合学院预算执行自查,强化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以及公务接待的监控。
主管领导:李 方
牵头部门:学院办公室、财务处
协办部门:纪监审处
完成时间:全年
(三)进一步发扬民主,加强院务公开的监督,提高院务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强化对学院财务预(决)算执行、基建、采购、招生、科研经费、培训项目总结评估等的监控。
主管领导:李 方、刘枫耘、郭世安、卢 晖、钟祖荣、许志矛
牵头部门:学院办公室、财务处、总务处(基建办)、
国资处、教务处、科研处
参与部门:纪监审处
完成时间:全年
(四)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及继续教育项目管理的特点,督促各职能部门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重点要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和检查,做到源头参与,过程监督。
主管领导:李 方、方中雄、卢 晖、钟祖荣
牵头部门:教务处、纪监审处
参与部门:师训办公室、干训办公室、财务处
完成时间:全年
(五)做好新一届党代会的换届工作。认真总结学院“两委”工作的成绩与经验,切实落实换届各环节工作任务,确保学院“两委”换届顺利进行。
主管领导:马宪平、刘枫耘、卢 晖
牵头部门:组织部、学院办公室
参与部门:纪监审处,各党总支
完成时间:下半年
五、强化监督检查的力度,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一)认真落实两委《关于加强首都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结合北京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系会议工作的要求,继续将教育收费治理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的重点,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教,规范管理,抓好收费监管工作,严格规范招生、考试和办学行为。
主管领导:李 方、刘枫耘、卢 晖、钟祖荣
牵头部门:纪监审处、财务处、教务处
协办部门:二级学院、培训中心
完成时间:3月,9月
(二)开展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自查自纠工作。认真贯彻市教委《关于做好2009年单位预算执行自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将2009年度学院基本经费、专项经费编制和执行,固定资产出租、出借和处置及“收支两条线”政策的执行等情况作为预算自查的重点,全面实施预算执行情况的自查。
主管领导:李 方、刘枫耘、许志矛
牵头部门:纪监审处、财务处
协办部门: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
完成时间:3月
(三)做好治理“小金库”专项工作。继续保持“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果,结合学院预算执行和教育收费检查,加强治理“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和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
主管领导:李 方
牵头部门:纪监审处、财务处
协办部门: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
完成时间:全年
(四)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落实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计划,提高对学院所属各经济实体依法管理水平,推进校企改制工作,拓展办学经费渠道,为学院建设发展提供保障。
主管领导:李 方、许志矛
牵头部门:国资处
六、以提高审计工作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
(一)积极发挥审计监督作用,配合教师大厦的竣工,做好基建工程的审计。
主管领导:李 方、许志矛
牵头部门:纪监审处
参与部门:财务处、总务(基建)处
完成时间:以竣工报批迄始
(二)认真贯彻《北京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和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结果利用工作的意见》,以规范审计工作流程为重点,推动审计结果的利用,提高审计效果。
主管领导:李 方
牵头部门:纪监审处
协办部门:财务处
完成时间:全年
(三)结合学院新一轮干部聘任,做好聘用期内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准备工作。
主管领导:李 方、刘枫耘、卢 晖
牵头部门:纪监审处
协办部门:组织部、财务处
完成时间:下半年
七、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查办工作,提高纪监审干部的业务水平
(一)不断完善信访工作,规范信访办理程序;突出重点,及时查办群众提供的案件线索;完善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建设;切实注意关心和保护党员干部,维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
主管领导:刘枫耘、卢 晖
牵头部门:纪监审处
协办部门:学院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
完成时间:全年
(二)加大纪监审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的力度,结合新一届聘任,做好纪监审队伍人员配置,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审计干部的思想、作风和业务建设,提高工作能力。
主管领导:刘枫耘、卢 晖
牵头部门:纪监审处
协办部门:各党总支、党支部
完成时间: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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