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时间:2010-01-21
北京教育学院
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及奖励办法(试行)
为落实《北京教育学院2009~2015年学科建设规划》,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奖励学院优秀教学成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以及教育部和北京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奖励的对象及范围
(一)评奖对象为教学成果,即符合学院“专业化、现代化、综合化校长教师培训基地”的办学定位,符合学院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的规划要求,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具有创新性、实效性、推广性的课程方案、教材、教学资源、教学模式与方法、教学管理措施和教学应用平台等。
1.课程方案是指我院教师研制并获得认定的、在校长教师继续教育及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中使用的某学科某专业的课程方案、课程标准。
2.教材是指两年内公开出版的、我院教师主持编写的、用于学院校长教师继续教育及学历教育的教材。
3.教学资源是指我院教师开发、在教学中使用的各种课程资源。包括网络课程、讲义汇编、案例汇集等。
4.教学模式与方法是指在我院教师在教学实践中运用、系统总结而形成的关于教学模式与方法的论著、论文、报告及教学实录。
5.教学管理措施是指学院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制定的、有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创新管理制度、方法和手段。 交于6.教学应用平台是指我院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建设的教学软硬件条件和基础设施,包括教学资源库、实验室、实训实践基地等。
(二)评选奖励的范围为我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以及参与学院学科建设的外聘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学成果分集体成果和个人成果两个类别。
二、评选标准
优秀教学成果奖设一、二、三等奖。各奖项评选的标准如下:
(一)一等奖
服务于“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以及首都高等教育多样化的人才培养目标,探索和研究了新形势下校长教师继续教育以及成人学历教育的新思路、新内容、新模式和新方法,在教学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并在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效。针对一定时期内教学(管理)上的需要,涉及学院教育教学的重要问题;对提高学院教育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特色鲜明;在理论、方法上有突出的创新性和系统性,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教学成果在北京市处于领先水平。
(二)二等奖
充分体现学院办学特色和学科建设的整体要求,运用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现代教育教学手段,结合学院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需求,在教学(管理)理论上有创新点并在实践中取得了明显效果。针对目前教学(管理)上的需要;对提高学院教育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取得了明显效果;在理论、方法上较成熟,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在一定范围内有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教学成果在学院处于领先水平。
(三)三等奖
体现学院校长教师继续教育应用性和实践性的特点,借鉴、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发展,在教学(管理)改革方面有新意并在实践中取得了较好成效。针对目前教学(管理)的需要和问题;对提高学院教育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有一定效果;对现有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一定新意的、可行的措施或方案,在院内有推广价值。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凡申请的院级优秀教学成果,需经过至少一年(或一轮)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不含论证和制定方案的时间),确有显著效果。
(二)申报优秀教学成果奖,可由形成成果的集体和个人申报。集体申报一般不超过5人。
(三)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完成的成果,由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提出申请,成果完成集体与个人不得重复申报。
(四)原则上,已申报学院科研奖励的成果(详见《北京教育学院科研奖励办法(试行)》(京教院科发〔2009〕5号))不再重复申报学院优秀教学成果,两类评选只能二选其一。
四、评选组织机构、时间和程序
(一)学院成立专家评审小组,专家评审小组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组成,负责教学成果评审及奖励等级确定等工作。
(二)教务处是学院优秀教学成果评选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相关工作。
(三)一般情况下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每2年评审一次。
(四)评选程序如下:
1.教务处在学年初,发布教学成果评选通知。
2.二级学院和有关职能部门,根据教务处通知要求,组织本部门申报和初评工作,推荐本部门参加院级优秀教学成果评审的集体和个人。申报部门或个人,需填写《北京教育学院优秀教学成果申请表》(附件),并同时报送反映教学成果的相关支撑材料。
3.教务处负责对二级学院、有关职能部门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做好评审会议的准备和组织工作。
4.召开学院专家评审小组会议,评选出院级优秀教学成果及确定奖励等级。
5.教务处将专家评审小组审议结果报院长办公会审批、确定院级优秀教学成果获奖项目及等级。
6.对批准的院级优秀教学成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凡在公示期内有争议的项目,在争议未解决前不予授奖。
7.获得院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励的成果,学院将根据北京市教委当年评选优秀教学成果工作通知要求,择优推荐申报市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由教务处负责组织统一上报。
五、优秀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一)学院对获奖集体或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设立优秀教学成果奖励专项经费,对获奖集体和个人授予证书和一定数额的奖金。个人奖额度为: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000元。集体奖根据一定倍数发放。
(二)学院将对优秀教学成果及时进行总结和宣传报道。
(三)获奖成果记入获奖人员本人的业务档案,作为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之一。
六、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北京教育学院优秀教学成果申请表》
主题词:教育 表彰 奖励 办法 通知
北京教育学院办公室
共印40份
附件:
北京教育学院优秀教学成果申请表
成 果 名 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果完成人(集体)_______________
所 在 部 门 _____________
成果所属类别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 时 间
北京教育学院教务处 制
一、完成人及成果基本情况
姓 名 | | 性 别 | | |
出 生 日期 | | 最 后 学 历 | | |
参加工作时间 | | 高 校 教 龄 | | |
专业技术职称 | | 现 任 职 务 | | |
所 在 部 门 | | 现从事工作及专长 | | |
联 系 电 话 | | 电 子 信 箱 | | |
成果 材料 | | |||
成果 内容 概述 | | |||
(个人项目填写用)
主要完成单位 | | 部 门 | | |||||
负责人姓名 | | 性 别 | | |||||
出 生 日期 | | 最 后 学 历 | | |||||
高 校 教 龄 | | 现 任 职 务 | | |||||
专业技术职称 | | 现从事工作及专长 | | |||||
联 系 电 话 | | 电 子 信 箱 | | |||||
主要成员情况 | ||||||||
姓名 | 年龄 | 职务/职称 | 主要承担的工作和贡献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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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材料 | | |||||||
成果内容概述 | | |||||||
(集体项目填写用)
二、成果自我评价
1、创新点 |
2、应用情况及教学效果 |
3、推广范围及价值 |
三、推荐与评审意见
1、二级部门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2、学院专家评审小组意见: | ||||||||
评委人数 | | 表决 结果 | 同意 | | 评奖 等级 | | ||
参加人数 | | 不同意 | | 弃权 | | |||
鉴定意见: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3、院长办公会审定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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