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时间:2009-11-17
关于对二级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印发〈北京普通高等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制度建设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教工〔2009〕021号)和《2009年北京教育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任务完成情况检查工作方案》的精神,学院决定对二级学院制度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在自查的基础上,迎接市检查组的来院检查。
一、检查的重点
(一)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制度检查,重点检查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等制度的情况;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规范化管理制度建设检查,检查二级学院在坚持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工作机制,开展规范化管理建章立制的情况;特别是教学教务招生管理、财务、科研经费、干师训继续教育项目管理等方面规范化管理制度的情况;
(三)“院务公开”制度检查,重点是“院务公开”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执行情况,重点对领导干部兼职取酬以及公款出国(境)等行为的检查;
(五)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研究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等情况。
二、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把制度建设检查工作作为学院基础性、关键性的工作来抓,通过检查,增强学院廉政建设的监督管理能力,提高学院党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促进学院各项管理工作健康、有序、稳步地发展,为学院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落实责任制,确保检查工作任务完成。要妥善处理好业务工作和制度检查工作的关系,把工作落实到人,落实到岗,责成专门人员负责检查工作。
(三)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负责。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责任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制度建设包括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三、检查安排
(一)自查阶段(11月18~25日):结合二级学院工作实际,对照重点检查内容,将开展工作情况分门别类进行梳理,归整本部门制度建设情况(包括:已建立制度、需调整或修改的制度、需新建的制度),撰写部门自查报告。
(二)材料上报阶段(
特此通知。
参考文件:1.《北京教育学院关于迎接市教育工委、市教委检查学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制度建设工作的方案》2.《北京教育学院关于实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制度建设自查自建工作的安排》(京教院党发〔2009〕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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