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时间:2009-09-15
北京教育学院
关于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意见》和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在北京教育系统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提高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和积极化解廉政风险的意识;促进职责明确、决策民主、程序公开、管理规范,对权力运行实施有效监督;逐步形成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长效机制,为推进我院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内容
运用现代管理学的理念和方法,针对权力运行中的风险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岗位,认真查找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简称“五类风险”),并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防控措施,通过制定方案、贯彻执行、检查考核、调整修正等环节,对预防腐败工作进行规范化、系统化循环管理。
三、组织机构
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监审处,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单位由纪监审处、学院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组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名单详见附件)。
四、具体方法步骤
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工作,我院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先在教务处、财务处、人事处、总务处、校长研修学院试点推进,在取得实效和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全院推进(其他部门具体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
制定并下发《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宣传手册》,开展广泛宣传动员,组织专门培训,统一认识,统一工作标准,规范操作方法。由学院办公室(宣传部)承担此项工作。
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院领导对分管部门要亲自动员、亲自部署、具体抓,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院内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部门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实施意见,落实各项具体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各阶段任务。第一批推进的部门指定一名负责人参与日常工作。
第二阶段:排查廉政风险阶段(9~11月)
1.工作内容
各部门按照要求,认真梳理工作流程,把工作职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每个工作人员。按照岗位职责、负责的行政管理事项、工作流程及相关管理制度,以部门为单位,以工作流程的排查为切入点,以查找制度的缺陷为突破口,重点查找三个层面的风险,评定风险等级:
(1)查找岗位风险。按照全员参与的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对照履行职责、执行制度情况,通过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集体定等多种方式,认真分析并重点查找出岗位职责方面存在或潜在的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部门人员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处级干部报主管院领导审核,由领导小组备案。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岗位风险经院党委审核后上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2)查找部门风险。在查找岗位风险的基础上,针对人、财、物管理等重要管理事项,各部门对照职责定位等情况,分别查找出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并认真细化,分析风险的内容和表现形式,经主管院领导同意后,报领导小组审核。
(3)查找学院风险。在查找部门风险的基础上,领导小组重点围绕“三重一大”事项,认真查找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政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同时结合学院实际,查找在人、财、物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分别报市纪委、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同时,按照风险发生的几率或危害损失程度确定学院所有查找的风险点的等级,登记汇总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政风险,经领导小组汇总后,报市纪委备案。
(4)评定风险等级。院内各部门对应的制度机制风险,按照“高、中、低、无”四个档次初步制定岗位风险等级,经主管院领导同意后,报领导小组审核。
综合评定各部门风险岗位和风险级别,综合学院情况,领导小组对各部门的风险级别进行评定、汇总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2.工作要求
(1)认真细致,逐一查找、梳理涉及的每一工作环节和岗位,努力做到无重大遗漏。要结合行政及管理事项具体情况,将各类风险进行细化,防止排查内容笼统空洞。
(2)突出重点,着重查找本部门涉及人、财、物等管理事项的廉政风险,对不涉及上述内容的一般工作岗位人员重在教育。
第三阶段:制定防控措施阶段(11~12月)
1.工作内容
(1)制定岗位风险防控措施。主要由本人提出防控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报所在部门备案。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防控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经学院党委审核后上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2)制定部门风险防控措施。各部门围绕业务流程的关键环节,研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完善工作程序,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
(3)制定学院风险防控措施。针对学院存在风险,由领导小组研究分析存在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控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防控风险任务要求和工作标准。
2.工作要求
注意查防结合。各部门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开展廉政风险管理的要求出发,对本部门岗位和工作环节进行风险初评,初评阶段无须与其他部门横向比较,最终的风险等级由领导小组综合评定。对本部门初评中等级较高的廉政风险岗位和工作环节,应及时制定防范措施,随查随改、重在完善,为下一阶段工作奠定基础。
第四阶段:考核防范效果阶段(2010年1~2月)
1.制定考核制度。根据两委要求,纪监审处初步建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2.组织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自查和考核。考核工作与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组织专门考核。
第五阶段:完善操作规程阶段(2010年3~4月)
根据考核结果,各部门纠正存在的问题,完善工作程序,结合形势发展,职能转变和预防腐败的新要求,及时调整风险点和风险防控措施。
附件:北京教育学院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附件:
北京教育学院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马宪平、李 方
副组长:卢 晖
成 员:刘枫耘、郭世安、方中雄、田宏忠、钟祖荣
北京教育学院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办公室主任:卢 晖
办公室副主任:王红樱
办公室成员:谢志东、冯 华、宋忠志、李萍萍、霍一炽
院本部:西城区德胜门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 | 电话:82089116
©2024北京教育学院 版权所有 | BEIJING INSTITUTE OF EDUCATION